1、于试用期内,如表现尤为突出,由主管呈批,主管经理核准的情况下,公司予以酌情缩短使用期限,而对试用不合格者,公司可适当延长其试用期(延长的总期限最多不得超过半年)或予以解除试用处理,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那对于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而不聘用的人员,是否要给予补偿呢??
我在单位上班2个月,单位跟我签订的合同只有我的签字,而他们的签字是空白,没有单位印章没有公司名称,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请问:公司有规定在上班时间前二十分钟无偿的到达岗位,不然当迟到或旷工罚款,这样合法吗?
我们是五天制八小时的工作制,公司规定周一至周六上午八时二十分无偿无偿到达工作岗位,就这二十分钟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视为迟到或旷工:迟到罚十元`周六没有请假就当旷工罚三天工资,请问这样的规定是合法的吗?我们习惯了常规的工作时间,他给我们带来了好多的麻烦
公司制定了奖金制度,只实行了一个月,第二个月完后因奖金过高(过年)就通知我们说奖金待定,后来干脆说不发了。请问:制度是否有效?不发奖金是否是违法行为? 此制度开会公布了,而且未发放奖金当月我们有几个员工去找经理询问过,她说新的制度未出来之前就的制度还会执行,该我们的一分都不会少。但最后还是未发。
比如我要包养一个女大学生1个月,每周末服务,合同上写"周末上门辅导外语,按次收费,每天辅导10个小时,共1000元,包食宿",这样平均下来每小时100元,符合市场定价.然后再签一份合约"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现对中西方文化价值观颇有共鸣,成为知己,两情相悦,情不自禁发生性行为,此行为与辅导费用无关,纯属自愿,且与特定对象发生,不算嫖
我外公被人打了,因为他是80多岁高龄,耳有点聋,眼睛也不好,但派出所警察录口供的时候,不让亲属在场的情况下,硬让我外公按了手指印,派出所也不给我们报名回执,现在也不知道派出如何记录当时情形,请问这种情况,派出所的程序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如何做?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我所在公司是一家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中心。 我于2010年12月15日与公司签约,合约期至2012年12月31日。我和公司的雇佣合同中有这样一条: “雇员不能在此合约首20个月内解约或为其他公司作任何兼职工作, 如有违反协定,雇员必须缴付公司相当于三个月的薪金作赔偿。雇员如要离职要给予三个月通知。“ 请问这样合
判决书下来了 法院还没执行 请问这样判决书有效吗下来了 法院还没执行 请问这样判决书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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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 分手证明书 甲方、我 乙方、她 孩子归甲方所有、乙方每月给孩子生活费1000元到18岁止、另外乙方补偿甲方2万元整、 乙方探望孩子在经过甲方同意下可探望。 甲方、签字 乙
协议内容、 分手证明书 甲方、我 乙方、她 孩子归甲方所有、乙方每月给孩子生活费1000元到18岁止、另外乙方补偿甲方2万元整、 乙方探望孩子在经过甲方同意下可探望。 甲方、签字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