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介看的门面,交了中介费5000元,跟房东签了三年合同,现在才做一年,房东在外有债务,债主告到法院,法院要我配合把房租交到法院,要不然就要强制关门,而房东要我交给他本人,要不然就要我搬走,我该怎么办,房东不出面解决问题,找不到人,请问我可以找中介公司赔偿吗?
我于2009年租下一个新开街的门面,合同三年,合同约定免租期半年。交了两千块的押金。签合同时开发商的招商部部长说如果这条街炒不起来就不收房租,但没有在合同上标明,只有一家门面的合同上是写这个承诺的。现在两年过去,这条街每天的人流量每天平均可能不会有十人来逛,所以很多门面关门,直接没有生意。开发商要求我们
房东把连着的两个门面都租给甲,签了合同是今年3月份到期,押金800元,而且注明了是不可以转让的,后来甲用不上两个门面了,就把其中的一个转租给了乙方,合同是明年五月份到期,押金1800元,合同上没有注明不可以转让,转让的时候也没有说不可以转让,于是乙方将门面简单装修了一下,经营了半年,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半,经营不下去了就
5年前我买了一间面门,在购买时对方已将门面出租给第一承租户,出租合同到期为5年,第一承租户做了一年生意后,由于经营不好于第二年私自又转给了第二承租户,第二承租户经营了三年后与第一承租户协商便出了4万元门面装修费,将门面续租的优先权转让给了第二承租户,(合同上有一条,在同等价格下承租人有优先权)他们二人签了协议后
我租了一间门面做童装生意, 当时是有13000的转让费将门面打来,租了两年,期间我们为房子做了装修花费6000,现在合同到期,房东说要收回门面自己做,这样我们的转让费外加装修就没有了,在租房子的时候,房东用各种手段让我们签了几份合同 内容是门面中途不能转让,期满后收回门面装修费自理,房东不给任何经济补助 现在
本人在2011年9月份在重庆市九龙坡程某手上转让了一间门面,转让费是13000,当时程某和老板王某签订了两年合同年时间是2011.5.3至2013.5.3.,程某住了三个月就转让给了我,合同是和老板王某签订的时间也是一样2011.5.3.至2013.5.3.,我做了半年生意不好连房租都做不起来,现在有人用8000接手但现在老板不给下家签合同。原因
原租方因经营不善将门面房以贰万元转让给继租方,当时房东同意转让也与继租方签订了下一年的协议,因原租方没及时交接,继租方先支付了原租方壹万元转让费,剩下壹万元约定该房交接时付清。可是事后房东临时反悔不让再转让该房,而且以后继租方再无转让此房的权利,继租方就没有再付另壹万元的转让费。 现在原租方起诉继租
门面是公家的,但是有公家派人管理的,现合同到期,重新签,门面费一下长了以前好几倍,而且签定合同面上只是总租金的四分之一,其余的四分之三租金不签进去,而且负责人要求未签进去的租金按一年一次性付清,而且只收现金,不开任何收据,也不接受转账,我们知道是他搞鬼,但我们没办法,想租又接受不了突然猛涨的价格,以
我一亲戚了一门面房,因周围有建筑工地致使前一租户转租给我亲戚,之前房东承诺工地会于去年6月份拆,过后又分别说出8,10月份会拆;但一直到一年合同期满都没有拆;想知道这中间是否存在合同诈骗,能否因此所求赔偿。 房东说出会拆的话,周围的人都知道,人证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