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房屋的卖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内容是我们暂时先预交10万元钱,等房子过户时再交余下的尾款;但如果到预定的时间任何一方不能买(卖),都必须赔偿对方10万元。在最近卖方好像不想卖房子了,这样我们能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付赔偿金吗?
合同上写的是5月1日之前买方付清房款,办理好各种手续。 但是到现在买方还未履行合同。而且现在买房已不愿继续购房,履行合同。 我是卖方,现在是否有权认定对方违约,合同失效,定金可以不用退还?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这样有没有什么问题?
本人在买房时不是房屋所在地小溪塔鄢家河的村民,现由于婚嫁落户于鄢家河村,农业户口 买房时协议有5分自由地由我方自己管理,耕种。截止今日本人已经耕种5年余,当下有人建厂需要租用其中的2分自由地,卖主收取了租地的租金,要求用其它土地交换否则就返还。(协议没有写明是哪一处地,也没通过村委会。房屋是2004年买,20
3年前,我们在一条街上有大概100多个平方的旺铺,我父亲想在另外一个地方打地基做房子,说可能会将此处卖出。当时也不确定卖不卖,有很多人想买,因为是旺铺,可以做生意。其中有一个人找来,因为算是熟人,说要卖叫我爸爸卖给他,然后签了个书面协议,在协议里说明:卖给他的一间100多平方的旺铺和后面一间30来平方的小房
本人经中介与业主签了房屋转让给约,现因业主赎房产证的资料出错,业主不能在合约的日期内交楼给我,本人要求业主提前交楼装修使用,并以租金的形式支付提前交楼费,经中介经纪证明签订了补充协议,内容注明如业主违约不卖要赔偿双倍订金及一切装修费用,请问此协议是否起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人没有委托书,由他人代签订了买卖协议(不是合同),收了定金.后来产权人不同意卖,协议有效吗?定金归还,还要赔偿吗?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产权证已抵押给银行,还未解押,现在买卖双方想通过签订买卖意向协议的方式并通过公正进行交易,协议约定:买方付一定预付款,等产权证解押后再按约定的价款进行实际交易。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买卖双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有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受法律保护吗?
买卖双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有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受法律保护吗?当地对平房已经不办理变更产权所有人手续,对方是卖方已经签过字压过手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已于去年过世。但是,我父亲在我母亲身前就有一个小三。那个小三现在怀孕了,我父亲让其打胎。但起拒绝,并躲了起来。现在我父亲想和我签订协议,说我母亲和父亲共有的那套房子以后归我所有。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那个小三如果小孩真的生出来,有资格和我争这套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