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家庭有母亲(简称甲)和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已经结婚,但都没有分家,2011年6月甲与同村村民乙约定将甲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转让给乙,乙支付甲三分之一订金;于2012年1月签订转让合同时乙将余款支付甲方。转让合同书上有甲与大儿子的签名,请问这份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不是一定要在村委会备案?事过两月以后,由于有村民出更高价钱要买,所以甲就反悔说不卖了。甲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哪位能给我答复。。。。。
事情叙述如下: 我家有一条路下来到公路,约2米左右宽,以前能一辆农用车上去. 路左边的邻居(还是亲戚),94年的时候他们家在路边建了一间房子(瓦房)当时没有流屋檐(约50cm),其屋檐水滴到我们家路上,也就是没有把屋檐的领空部分留出,当时想都是亲戚,也没什么就没有提出.可是今年家里想把路铺成水泥路,他们家提出屋檐
我们家购买邻村一户的房屋,谈的时候价格包括房屋和院落,签了转让合同,上面有房屋的面积和院落的四至,并且付了三分之二的房款,可是到过户的时候发现他家的院落面积不在土地使用证上,现在这幢房我家不敢接手,如果我家提出合同无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农村宅基地转让纠纷 1997年,我(农村户口)将农村自有住房(合法宅基)转卖于本村村民(该村民也有合法自建住房)。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想与其协商平分原转卖房产拆迁所得,可否? 当初转卖时候,不懂相关法规。现在知道该此转卖是违法行为。 我现在该怎么办? 该村民购买我的房子,他有两处住宅基地(含该次购买房
九六年,我父亲经我二姑介绍花费五千元购买了我大姑的房屋基地,未签署买卖合约,房屋收据由我大姑保管,十五年后的今天,由于我们房屋面临拆迁,需要补签买卖合同,我大姑以收据丢失为由,开始时同我父亲索要五万元赔偿款,后又改变主意,由他儿子出面拆迁我们家的房屋。这里注明一点,1.房屋基地现登记名为我大姑儿子的。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我的父亲在1989年与同村邻居签订了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依据此协议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呢?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宅基地一直由我们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已经翻盖了新房
当时在农村买同一队上的房子,当是队长,书记全做了见证,并与他签好转让合同(他家三人全签字了),并收了我11万元,然后同意他们住一年,现在 时间到了,他们不搬离,,就赖着不搬,两位老人己80多了,他孙子就仗着有两位老人,我们拿他没办法,继续暂着两间房子,也不搬离,请问我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强执执行,让他们搬
当时在农村买同一队上的房子,当是队长,书记全做了见证,并与他签好转让合同(他家三人全签字了),并收了我11万元,然后同意他们住一年,现在 时间到了,他们不搬离,,就赖着不搬,两位老人己80多了,他孙子就仗着有两位老人,我们拿他没办法,继续暂着两间房子,也不搬离,请问我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强执执行,让他们搬
我在老家买了一块宅基地准备修房子的,买的是我父亲的朋友家的,当时有根他们签合同,有村里的村长做见证人并盖章,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女户主的,由于女户主不会写字就由男户主签名的,当时女户主也都是在场的,几个月过后户主的孩子从外地回家说不卖了,要收回来,像我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这个合同还是否有效,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