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职工,平时上班是双休,即每月刨除周六.周日实际出勤22天或23天按全勤30天或31天记发全月工资.3月12日我儿媳生小孩我向领导请了假在家侍侯月子,每周公司有事我就请别人照顾产妇和小孩一天,然后去上班.3月份我共计实际出勤10天,请事假13天(这月实际出勤23天给全月工资).现特向律师咨询一下:这个月我的出勤工资公司应该按多少天计酬?(我公司有规定,职工请病假按误工天数扣工资,请事假1天按1.5天扣工资,无故旷工1天按3天扣工资)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我父亲所在的镇政府下属部门(我父亲是在编的事业工人)跟镇政府签订的是自给自足:就是部门自己创收,自己内部发工资,这种情况(我父亲调到这个部门之前就存在这种方式),结果现在改革了,我父亲的这个部门没有创收条件导致现在没有工资发了。请问这种情况已经怎么处理啊?
请问如果因为请假老板不同意,因此我想干了,但是老板要苛扣我的工资怎么办
我是一个商场的普通员工,第一次我请假,老板说是专柜搞活动要求上全天班,我同意了,从2012.2.11号--2012.2.19号,全天班马上结束了,我再次申请请假的时候,老板还是不同意,甚至不理睬的样子,还威胁我说,走了不就要回来了,没有直接说工资不给我,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春节值班前,说是三倍工资,但是没有说,只有三天,其余是正常上班工资算,现在来说是除了初二是3倍,初三到初六都是按正常工资算!请问这合理吗?
我朋友是计件制的工资,平常一个月不加班也能拿2700左右,现在受工伤停工留薪,单位要给多少工资,如果只给1400(最低工资标准是1140),合法吗?
请问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又怎么发呢?有法律条文吗?
请问单位为某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产假期间的工资又怎么发呢?有法律条文吗? 请提供法律条文,谢谢
我正常提出辞职手续,公司说要扣我在职这十几天的工资,请问我要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是3.14交辞职单,辞职报告上日期写3.15号,后来总监把我叫我去叫我十六号下午直接办理移交手续,我已按程序办理移交清单,我和经理也签字了,就差总监那里,我问了他,他说签了,我说我打了一式两分,你理应要给我一份,作为我移交完毕的依据,但是,总监说什么也不给我,后来说我上班时间看书,还有以我签三年合同,没有到期为由,说不给
你好,我想咨询下待岗期间怎么发工资(或者生活费)? 没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按排我上班也不发工资或生活费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