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现在怀孕了,后经医院诊治证实怀孕8周时胎儿小产。医院要求住院做流产手术。公司说因为我没有领生育证明,所以不能休流产假,只能按病假处理!且要我向医生出病假证明,不能出小产证明。广州是这样规定的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请问合同上写的是员工每年都有五天年休假,每周都休息一天,但当领导安排你给休年假时正好和每周休的那一天起冲突,最终取消了每周休息的那一天,合理吗
我和男方举办酒席,但没领结婚证,不久便怀孕了,但是婆婆挑拨离间,男方和公公半夜回家打了我,公公故意踹了我肚子一脚,导致我怀孕四个月的孩子流产,我妈过来还打了我妈,已经报了警,请问我该如何获取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本人已婚,前几天做了稽留流产手术,本人所在单位有明文规定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可以休15天假,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以休42天假,医院方开了两张证明,一张住院记录,一张疾病证明,住院记录上写的是我已怀孕12周+3,疾病证明上写的是我已怀孕三个月,医生说怀孕在医学上是按四周为一个月算的,如果按医生说的按四周一个月算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国企职工,2011年7月在工作之外与单位的另一名外用工因喝酒发生争执,被他打了头部 缝了11针 (责任认定全由他负责)住了9天院 和我一个岗位的另外3名工人替我上班 但是第二个月 单位扣除了我9个工,也没有给我当月的奖金 我找到单位又提出用我的年休假可不可以代替我休的9个工 我工龄已经16年 单位又说
本人由原单位汕头港集装箱公司与李嘉诚合资于1997年6月转岗到现合资单位。按合资单位规定所有员工入职一周年后才可以休年假,我是1973年参加工作的转岗员工,1998年下半年开始享受年休假7天(全年为14天)。即跨年度休假。今年11月退休,按相关规定今年应休年假为:2010年度应休15天、2011年1-10月应休12天(年15天/12*10)
我们公司是国企 国家春节放假惯例是7天而且我个人有每年5天的年假公司给我的解释是 我的5天年假 包含在 这7天内 请问这是否合法
你好我是一名倒班人员,我们是上4天休息4天的,每天工作12小时。我有10天年休假,请问,我年休假能够休息12天吗?12天中包括4天休息。(上班的方式如下:班、班、班、班、休、休、休、休、班、班、班、班)。公司方面只给我休息连续的10天,就是说我还有最后的两天班要上。这样合理吗?
我们单位,每周能休一个整天和两个半天,这个整天不是周末,有一个半天是周末的下午。单位说是我们已休够了每周两天。请问两个半天算一天吗?这种排班明显不合理,相当于周末都是没时间的,外出有事情根本没法做。单位明明可以给我们排整天的,但是说是只要休2天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