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还我妻子
内容: 我的妻子叫李凤英。2009年4月8日,在烟台市毓璜顶医院做了肾移植手术(术前能做家务)。 4月8日晚8点半,妻子入了手术室。10点半,大夫出来告知手术顺利。11时入了重症监护室。10日,入了泌尿外科监护室。23日出院。 5月8日即术后一个月,出院半个月,回医院拔双J管并第二次化验药物浓度及肝、肾功指标,发现药物浓度及肝功指标高。电话联系主治大夫,让吃两种保肝药(没引起重视)。5月15日,第三次化验, 发现浓度及肝功指标继续升高。在我们的催促下,5月17日再次回医院治疗(还不重视吗?)。入院后,妻子被确诊为药物性肝损害(吃的排异药量太大了,为什么会这样?)。经46天的治疗,肝功指标有所下降。7月1日出院。 7月10日,妻子出现发烧,入当地医院后,及时于原主治大夫联系,给了方案让在当地治(为什么不让回去治?)。7月22日,妻子呼吸有点难受,输氧治疗。经再三与主治大夫联系,7月26日才回毓璜顶医院。经继续用抗病毒、抗霉菌药物。一周后,发现是葡萄球菌感染(为什么会感染?早回去,早检查,早治疗就好了),这才对症治疗。又4天后,发现肝功指标很高,就放弃了对肺的治疗,改用保肝方案(事实证明,妻子的去世就是肺部感染)。 8月15日,在妻子24小时吸氧的严重情况下,让我办理手续出院。回家继续注射异甘草酸镁、还原型谷胱甘肽(医院也害怕了吧?)。 8月19日,妻子在家吸氧也感觉呼吸困难。没办法到当地医院治疗。经检验又感染了铜绿假单胞菌。对双肺拍片发现,肺部弥漫性病变。我反复与原主治大夫联系,说:“科主任出差,等回来再研究"(该科主任8月26日回医院,就是不让回去治?)。在这种危及情况下,当地医院又治不了,只好找人于8月24日转院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虽经青大医院 ICU 大夫的全力救治,我的妻子还是于2009年9欲望4日凌晨3点31分含冤去世。死亡结论是:1、感染性休克;2、肺部感染;3、肾移植术后;4、肝功 能不全。术后不到5个月,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了,一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这个现实是我们全家及亲朋好友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肾移植前,妻子还能做家务,病情还没有发展到透析的地步。为了让妻子早日康复,我们选择了肾移植。可是,结果呢?是我们花钱,请毓璜顶医院把我的妻子杀死了!
我要打官司,应该怎样做?
烟台市法院对医疗纠纷不允许做司法鉴定。怎么办?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来晋江打工快2年了,在一家鞋企任招聘专员。去年年底放假前,公司出示了经老板签字确认的第二年返厂的合同薪金款项(1700+1130元/月)。我是今年1月30日正式上班的,工作了一个多月,还没有和我签合同,中间我催问过几次,直到3月9日晚,公司突然通知我要签合同,但合同薪金内容及考核标准与去年的有
我是研3的毕业生,我们学校进行人事公开招聘,要求的是双证(学位和学历),但是提上去那个人是一个仅脱产攻读不足1年的硕士研究生,而按照教育部对获取学历方式要求他这种统照的必须是全日制脱产学习.高等教育法规定了修业年限基本都是2-3年.针对这么明显违反规定的情况我们向学校各部门多次反映无果.现在马上要公示名单了,希望
本人于2010年11月24日进入某公司,职务为销售工程师,该公司确表示签合同时间需往后推一月,则合同期为2010年12月24日到2011年11月23日。 事情经过:在2011年10月份开始本人被派往江苏常州执行工程监理工作(非本职工作)。于2012年2月6日接到家里有急事,于是我处2月6日递交辞呈,2月7日返回家中处理事务。2月23日到厦门
公司口头说炒掉我,然后我去劳动局寻求帮助,公司就改口说没有辞退,是我辞职的,我该如何维权呢?
公司突然告知我车间要关闭了,叫我第二天去结工资,一个星期内搬出宿舍。第二天上午我就去劳动服务站去立案,下午服务站的去公司调解,然后公司打电话叫我再回去上班,说没有炒掉。当时说炒掉我的时候只有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在场,没有书面通知,现在他们反口说没有炒掉我,是我辞工的。我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赢面有多大呢
今早(30日)我父亲骑电动三轮正常行驶,一摩托在后面撞上,其保险杠卡到我车后部,拖出我车十几米后车翻,双方均被送至医院,我方检查后回家治疗,他方住院两处骨折,报给交警已拍照了,车被扣。 这样该怎莫处理,交警多长时间能给结果,会不会一拖就没消息了,他方说不私了等交警,我方该怎么办,需要做些什么,很茫然诚
主题: 还我妻子 内容: 我的妻子叫李凤英。2009年4月8日,在烟台市毓璜顶医院做了肾移植手术(术前能做家务)。 4月8日晚8点半,妻子入了手术室。10点半,大夫出来告知手术顺利。11时入了重症监护室。10日,入了泌尿外科监护室。23日出院。 5月8日即术后一个月,出院半个月,回医院拔双J管并第二次化验药物浓度及肝、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