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多年前与某村租用一块地办企业,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得到壮大,前年跟村政府也谈好了将租用变为征用,企业也通过相关部门去立项并得到支持,但是市政府迫于电力局的压力,不顾反对强行将企业的用地转征给电力局。请问该企业应该如何维权?如何继续生存?有没有相关的政策维护?
我这块土地是1999年从村委会以购买的方式购得该土地。和村委会签有协议,本土地是企业用地,请问如果我们地方要占用土地,企业用地和耕地有区别吗?
我是河南驻马店的朋友,我们那里在试点搞新农村,新农村把我们家的可耕地占完了,村里每母赔偿28200块钱。新房子800/平块钱个人拿钱买。而且旧房子一分也不赔偿。占地给的赔偿跟本不够买房子的。 我想问一下律师们,新农村占地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没有地种了我们是不是不务正业,以后的生产生活怎么办。这些问题是哪个
租用村里公共土地建厂房,土地是村委的,房屋是租用人的,租用人租用时间早已到期10多年,因亲戚朋友关系,碍于面子,租用人是老人了,村委未收回此公共土地,现在租用人的子女以老人屋顶漏雨为由,拆除原厂房,为老人建设民宅,未经村委统一规划测量,这样做违法吗?且,本村尚有32家村民未解决民宅问题,都没有宅基地,租
我是沈阳一家外企员工,现在公司不给报销采暖费,要求找出相关的案例和规定,如果提起诉讼,企业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企业组织员工进行岗位竞聘,但事先未说明,落选会如何,结果有的员工参见了竞聘,但没有成功,企业以此为由对员工进行了辞退。而其他没有参见竞聘的员工却没有被辞退。员工与企业所签合同未到期,同时员工工作未满10年。企业是否违反劳动法 该员工应该怎么做?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材料中地上物权属为2人的真实意义和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求助!1987年我与前妻婚后在她父亲废弃不用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三间房屋,当时经村委会同意(也有人情的关系),没有什么手续和书证,地点在天冿东丽区,当时她是农转非职工,我是天津市内的,此房屋于1990年由土地管理部门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其上土地使用者填写的是我前妻之名,地上建筑物权属为2人、居住人
伪造企业,私刻新公章是属于违法行为吗?按情节会收何种处分?谢谢!
当时人属于业务工作者,由于创业基金未能解决,属于无证无牌经营者,自身编造一公司名,并私刻一公章(以该公司名),从事经济行为(主要是勇用于签订收据)请问各位大状,按此类情节是构成违法,但情节严重吗?若受到处罚,会处以何种处罚类型?谢谢各位了! 没有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损害!实属正当生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