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我2003年进入广东一家公司。 2009年公司把我派遣到越南的一家公司,在国内的工资不变,工资打入我的农业银行卡里面;在越南每天补助29美金,一个月按30天有870美金,由越南公司现金发给我,越南的补助在越南要交税。 2012年3月我回到广东的公司,公司准备清退我,准备补偿我N+1,按前12个月工资总收入除以12计算。但公司计算收入的时候不算入我的美金补助。 请问,前12个月工资总收入应该算入补助么?
公司补缴保险只能补缴养老保险这一项,其它四项是否可以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补给员工
公司迫于形势给我们补缴社会保险,但是我去社保局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社保局的人说补缴的保险就只能补缴养老保险一项,其它四险是无法补缴的,想请问一下这是真的吗? 如果是,那么由于公司违法在先没有依法为我们按时足额缴纳保险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让公司把不有补缴的四险以支付现
我2005年3月至2007年11月在江苏一家电子公司上班(甲公司),后来由于我公司把我所在的事业部转包给了另一家公司(乙公司),我还在这个事业部上班,从2007年12月起都是乙公司发给我工资,但我是跟甲公司签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由于我要求提高我的劳动报酬,甲、乙两公司均不愿跟我继续签定合同。请问我现在离职是否可
请问由于单位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我们到现在4、5、6、7月份工资都没发,据说5、6、7月份工资并不是按照原来的薪酬制度发放,但是新的薪酬制度是三天前才口头通知我的,没理由三天前通知的制度三个月前就开始执行吧?? 而且从07年至今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三天前给我一份合同让我签署,不论薪资还是岗位都与先前有很大变动。单位态度强硬不签合同就走人。
企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法律上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还规定企业拖欠工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有严重违纪,企业又拖欠工资,像这种情况企业还需要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2009年9月份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出具劳动合同意见书,提示我合同即将到期问我是否续签,我同意续签并签字。可是公司迟迟不予续签,找过人事两次都被推辞说要我等等看,至今过去已经多半年了!公司还未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我这个岗位-(只需要一个人)还在一直招人、面试,这种情况下,我实在无法继续工作,想提出辞职,请问
员工以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与未购保险为由提出辞职,是否会有经济补偿金?
我是08年进入该公司,至今已工作两年多了,但公司一直拒绝签定劳动合同,也从未购买过任何保险,现在如果我以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承担经济补偿金?如果有,该怎样计算?感谢!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