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苏州吴江的,我们村去年拆迁,村里通知拆迁时并没有说我奶奶名字挂在我和我妈头上,而我们也一再和村里的干部确认过我奶奶名字不在我们头上,并明确表示不接受任何人挂在我们头上。可是在拿房子时,我爷爷奶奶在我二叔小姑等人的帮住到村干部那里闹了一下,在我和我妈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名字挂在我家上面。借此我爷爷奶奶就向我们索要房子平方与过渡时期费用。我们去找村干部询问时,村干部就改变原先的说法,而说是我们家人口不到之前该拿的平方的要求,可是之前他们明明就确认我们该拿那么多的不存在什么问题的。当我们例举同样情况的人家的,他们就把那家人家原先的数据已经改变了,说是那家可以达到的。经此一闹变成我们家原来拿的平方里面含有我奶奶30个平方了,而我奶奶向我们索要60平方,说是没有她,我家家人口不达标190变130了,所以那60是她的,村里干部就说2人130,三人才190,但又说奶奶放我们头上就只是一个养老的作用,只有30平方。不放我们头上就没了,我们也够不上人口要求,强制放我们这。而我奶奶却一直要我们给她60平方和钱。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维护我们合法的原先的利益?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江苏-南通-通州市 事发经过: 老房是九几年建的,只有一份审批报告,上面姓名有公婆和我爱人。我和爱人是07年结婚,08年1月份领的结婚证。08年7月签的拆迁协议,户口本和公婆是分开的。请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我们一家三口是共有人吗?尤其是我这个儿媳妇是共有人吗?谢谢
88年原一平房院内两户(一家人)一户父母.孙女三口,一户二儿子一家三口,拆迁公司给合用安置到一市内三居室内,现大儿子一家三口,父和两女儿把户口迁到三居室内,他们抢住是否有法律依据,承租人是母亲,她认为是一家人,二儿子是否可拒绝入住?
我们家的房子在09年的时候拆迁了,其中有一间老房子拆下来大概能得到47平方左右的安置房(被拆迁房屋无产权).我父亲利用已去世老伯的名义多拿了30多平方(单方面操作,我爸爸的老伯那时候已经去世了),凑够80个平方。拆迁协议上写的名字是我爸爸老伯的名字,我爸爸在协议上只是代理人(注: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现在我
92年拆迁,我和我母亲及姥姥作为被拆迁人,安置回迁房(一直没有买,是公房)。户口本上至07年之前,均只有我们三人户口,姥姥的其他子女各有自己的房产,07年我舅舅把户口迁进来,并和我们一起居住在这套公房里,请问将来我姥姥没了,我舅舅能承租么?这房子将来怎么处理?怎么才能把承租人变成我?其他户口不在这的姨妈舅
您好: 我家是农村户口,户主是我丈夫,在宅基地上建房一套,是我和丈夫共同出资建造,家中另有老人,一直赡养至今,现遇村里拆迁补偿,老人有要求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使用权,请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有何依据? 谢谢!!!
我家再包括父母8口人,1953年因需要住房,由我二哥签字代理租赁了直管公房四间。一年后二哥全家搬出并退租了他住的一间房。剩余房由其他成员继续租住至2009年拆迁。我二哥在以后的58年中,再未居住。其中有三年时间到外地工作并转出户口。也从未履行过承租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都是实际居住人履行的。也从未对实际居住人的
我去年在外村才迁回户囗以落在本村村里木给宅基地后来拆子侄子的旧房在侄孑的宅基地上盖的房宅基证是侄子的现在要拆迁安置楼房我侄子想要宅基地他说新盖的房屋补偿归我这样我能分的安置楼房吗我侄子要回宅基地和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可以分倒楼房吗我没有宅基地
我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二手房,房款总价513800我和卖家签钉协议上讲了应该付他413800万然后留9万过户后再付,但是由于房产证一直没下来(房子是2011年1月10日交付的),我不放心,只付了37万给卖家,但是卖家现在问我要5万3800,我不想给,而且,房子现在还没有通过验收,说是房子消防不合格,不能申报房产证,但这是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