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工资是4500,扣除四险200多+公积金158,公司方面说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且扣的多少以后领取是一样的不影响,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感谢您的解答。
公司扣个人社保、公积金等项目导致实发工资比合同标准薪底是否违法
与现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标准薪2000元,但是实发时 扣社保、公积金等,导致实发少了600元!这样子是否违反劳动法? 还有公司加班情况严重,平均每个月要加2-3个周末,很多时候会到晚7 9点下班(公司老总要业绩,会口头要求晚10点开会,周6 日上班),假如解除合同的话,应该怎样取证?
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是否该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果应该缴纳,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谢谢! 请问是否是必缴项目?公司是私人建立。
辞职的当月公司是否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是当月的12日辞职的,公司缴纳的那部分保险和公积金是个人缴纳还是公司去负担?
我们公司在北京,公司面试时如果谈月薪为3500,那么在劳动合同里只将月薪写为1000,其余的定位报销额度,每月用相同额度的发票去领工资。但是公司现在已经拖欠工资很久了,我想知道如果我去劳动仲裁投诉的话,我是否能要回全额工资呢? 每月发的是现金,没有工资条,只有在oa系统中的一条信息,写明了基本工资,和报销额度
今天公司老板叫我做社保,我工资是2000,可在社保合同里只填写900,社保合同书还不让看,那900在宁德地区社保应交多少钱,公司怎么做是为什么,我不了解社保,所以一时间没有答应,问问我应该如何是好,我在想为什么公司没有按实际工资数来缴纳社保,还有社保合同书不让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本人不了解养老社保,请各位律
公司无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中写的“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我没有签字。但当天就停止了我的工作权利。在双方协调以及后续的劳动争议仲裁和法律诉讼期间,公司是否应继续支付本人工资并交纳保险和公积金?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解除合同,又消极怠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并执行培训协议(上岗前已培训,单位支付费用,并约定了培训协议)?
我是上海的员工,自己也是上海城市户口,我们公司为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的基数是不同的,公积金是按照1600的工资标准的7%缴纳的,也就是112元。社保是按照2200的工资标准缴纳的。那就意味着我一个人有2个工资标准。另外,缴纳个税的时候是15元,那么这个的工资标准又是另一个了。我现在比较困惑,如果公司这个行为是不
公司私自将公积金账户中的50%金额以非正规手段取出,冲抵多缴纳的社保、公积金。
各位律师好: 现有一事需要得到各位的解答,感谢!(内容较多,感谢各位能够完成的阅读) 本人2010年10月22日从A公司离职,在2010年11月16日入职B公司。B公司在11月份处理社保关系转入时,才得知A公司未能将我的社保关系转出。导致我未能在B公司的社保关系转入成功。 接到到了2010年12月份,突然接到A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