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老家买了一块宅基地准备修房子的,买的是我父亲的朋友家的,当时有根他们签合同,有村里的村长做见证人并盖章,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女户主的,由于女户主不会写字就由男户主签名的,当时女户主也都是在场的,几个月过后户主的孩子从外地回家说不卖了,要收回来,像我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这个合同还是否有效,要是
我于2001年将我老家农村的两间房屋以卖瓦和卖搁板的形式把房子卖给我的叔叔,原来说的价值2千元的材料当时只支付了1200元钱。剩下的800块钱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支付。但是没有合同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现在我叔叔要以复耕的形式买宅基地卖给国家,由于村里的疏忽,把我的宅基地确权在我叔叔的宅基地产权证上,但是我本人也
爷爷奶奶去逝后,父母都还健在,小弟婚后与父母在一起过,在小弟建房时与大弟签了一份协议将其老房让给大弟,但这份协议未通过父母知晓,村委会和土管所根据这份协议将土地使用证过户于大弟名下,父母想要回自已的土地使用证,村委会和土管所不给予支持,父母应该走哪些程序?
你好!律师!本人有一块农村土地,原属甲方,后甲方户口迁至别县城镇,把土地托付给乙方,而村集体并未明确收回土地。后本人又跟乙方兑换那块土地,现甲方迁回本地跟本人争夺那块土地,甲方保留了原户口之后又买了本地户口,至今迁走已有二十多年。请问:这块土地现是否属村集体?如无村民肯出来作证土地已收回村集体,他是
背景:我奶奶有三个儿子,老大接爷爷的班做了工人,分了楼房;老二(就是我父亲)和我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五间房);爷爷奶奶给老三在其他地方盖了房子(面积比上面五间大);在爷爷奶奶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家四口人就住两间房,其余三间老人住着;等老人去世后,老大就跳出来分家(他跟老三一直欺负我父亲),把老人住的三
我家有12亩4分地(有土地承包合同),98年经村委会调整后把原有合同上的土地调给本村其他村民种植,后分给我现所种土地,并一直种植到现在。 2010年,同村村民将我告上法院,说我所种植十几年的土地是他的,他手里也有土地承包合同,但我所种土地并非是他所有。我手里有当年任职的村长写的证据(因为当年土地是经
我母亲89年改嫁至现在的村,我跟我哥哥也改跟继父姓,我们一家三口耕地也迁到了新的村里,期间我哥跟随继父办理农转非。因继父为教师,户口属于非农业户口,所以我妈成为户主继父其子女在我妈名下。家里有四间平房,搬去时已经盖好,但无厢房我们搬去后,用我们搬去的砖、瓦等盖了厢房等一圈院墙。 97年继父有外遇,跟
某村于1985年为了修建村小学,经协商:在A组农户的稻田上修建,村委会从B组的机动田中给A组农户调整了稻田,村委会从其他渠道给B组一些物资作为补偿,直到2008年,村小学因生源等原因村小撤除,村小土地闲置。现A组农户和B组农户现在都要求取回闲置村小土地,A组和B组农户为此矛盾不断升级,乡政府因历史原因有关证据无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