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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

农村宅基地纠纷 我于2001年将我老家农村的两间房屋以卖瓦和卖搁板的形式把房子卖给我的叔叔,原来说的价值2千元的材料当时只支付了1200元钱。剩下的800块钱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支付。但是没有合同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现在我叔叔要以复耕的形式买宅基地卖给国家,由于村里的疏忽,把我的宅基地确权在我叔叔的宅基地产权证上,但是我本人也有我自己的宅基地产权和1986年我们县里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在我要求村里立即停止侵权,并且把错误的权属关系纠正过来,我应该走哪些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冯波F(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2-03-1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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