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下个月初就要搬迁到距我们现在工作地点20公里外的地方,而我的劳动合同期限刚好是到这个月底的。所以两个星期前,我跟公司协商,如果给我涨工资的话,我就同意过去,如果没有,就让他们重新请人。公司给我的答复是,需要与其他股东开会协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接着陆续有人来面试。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不跟我续约?如果需要,那么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话,我是否能够要求赔偿?赔偿多少?
谢谢各位律师,但是我比较需要的是广东深圳的律师来为我解答。。。并帮我指出所依据的条例。
我是08年3月份签的合同,两年制的,到2010年5月2号到期,但企业至今没跟我续签,请问我现在要求单方面解除,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还有,我劳动合同签的是五天制,从09年开始企业要求上六天班,企业没有支付任何加班费,最近问他拿,他说已经算到工资里去了,请问这种说法成立吗?
律师你好,我在一单位签了一年的合同,由于工资较低我要求加工资,在半年的时间加了一次,后半年没加过。在合同期一年满的前半个月,公司要求我继续签合同,我提出工资再加500元,公司不答应,我提出不签,要签就加工资。公司没同意。后来就没有签。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吗??
公司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也不赔偿,只说我现在不用来上班,工资照发到合同期满
本人于2006年11月6日进现在工作,双方先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即2006年11月6日-2007年11月5日),此后双方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1月及2009年11月每年续约一次,三次合同期分别为2007月11月6日-2008年11月5日、2008月11月6日-2009年11月5日、2009月11月6日-2010年11月5日;上述双方共计签订4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于2008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2008年9月,我与一家国企签了一份培训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为:培训经过公司考核,合格后为公司服务5年。公司为个人提供了18000元的培训费用。我通过考试,合格上岗后,公司没有直接与我签劳动合同,而是通过一家劳务公司与我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由这家劳务公司派遣到这家国企劳动。合同与10月开始生效。2010年10月我的劳
如何解决签订劳动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提前通知就解雇的赔偿问题。
某女职员与一私营外资公司签订劳动协议,当今天却收到通知说要解雇她,然后要她选择上到十五号结算一个月工资,要不就上到十五号然后赔偿一个月工资给他,而且不是按发放工资待遇赔偿而是按1000元标准给她。但是她每个月的工资是270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乎劳动法?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我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一年,现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我续签,把我辞退。我能向公司得到怎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