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1晚8时许,我去光明路农家菜馆找车主交车,之后便在那留下与几位朋友在马路边吃饭。饭中没多久,一个桌上的朋友(第一次见我们以前不认识,后来才知道叫刘志宏)要打车回家,我便走到马路的对面去帮他打车。不一会,一辆车号为冀BT8157的出租车在我身边缓缓地停了下来,我边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边叫朋友一起上车。当时,出租车是停着的状态(我有证人证明),大家往我这里走时,出租车不知因何缘由突然启动加速行驶,我本能的抓住了车右侧两门之间的竖梁,如果不抓住竖梁的话,我便会死于肇事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冀BT8157的车轮之下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被肇事司机利用交通工具出租车拖出三十多米远后才停车。在这个过程中,出租车走S路线,试图把我给甩出去,我喊叫,朋友也喊叫,出租车行驶三十多米后才停车,致使我倒在了车的右侧,导致我左足跟骨前结节及舟骨闭合骨折,左足背皮肤裂伤,足踝部大面积皮肤部剥脱伤,双膝部、右臀部、右足部及左前臂等多处皮肤挫伤。在唐山市第二医院(骨科医院)治疗外伤二十天后出院,因没钱再支付医疗费用,故回家养伤。 肇事司机说没有看见我,他停车,我打开车门后,我的手还在右驾驶门那;还有说我扒的他的车,他既然知道我扒他的车,为何不立即停车,反而将我拖出30多米远后才停车;再有在拖行的过程中,我不可能任其拖行不喊不叫。我一直以为,犯了错伤了人都不要紧,关键是要有一个诚恳认错的态度。该车肇事司机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不但不认错反而倒打一耙,这着实令人很气愤。我与该车司机无冤无仇甚至根本也不认识,如果说他蓄意伤害我的话,连我自己都纳闷;他停车后在我没上车之前又突然启动,也许是因为他疲劳驾驶或者心不在焉或者脑袋里在想别的事情。可是,在被拖行的过程中我拼命的喊停车,该车不但没停,反而跑了30多米的曲线企图将我甩掉逃跑。我当时的位置不是在车尾,而是在副驾驶一侧,作为一名特殊职业司机不可能看不到!这时候再说该车司机没有故意伤人是再也说不过去了。当时车速很快,我也很害怕,如果不死死的抓住车很有可能我的命就没了。2011年11月03号在唐山华北法医鉴定所临床鉴定,我被评定为轻伤。 该车肇事司机明知在乘客未上车前突然启动车辆会给乘客身体造成伤害,而他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曲线行驶,直接造成了伤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构成了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该车司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该车司机拒不认错、倒打一耙的态度,我向公安机关报警 。 案发当晚110的民警(友谊里派出所)先出的警,后122的民警也来了,(唐山公安交警八中队出的警)。我们认为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属于故意行为(故意伤害),事故处理民警通过调查取证也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并多次向友谊里派出所移交案件。我爱人和事故处的民警去友谊里派出所有四次之多,我自己在爱人的搀扶下也去了几次,希望他们接收此案件,可是出警的友谊里派出所不予受理,即不说明不受理的原因也不给出具不予受理的文书。我们向派出所报案也没有进行调查。接待我们的办案人员只是说:出租车没有主观故意,和我们没有仇恨,构不成立案的要件;我不明白,是不是没有主观故意就不能立案呢?这个主观故意难道仅凭出租车司机个人所说而决定吗?即便是肇事司机开始时没有伤害我的故意,可在行驶过程中也有了想利用交通工具(出租车)甩掉我的故意,也应当是一种间接故意行为。友谊里派出所的不作为导致肇事司机逍遥法外,我受伤住院所花费的万余元医疗费,给我及家人在经济上、身体上和精神上均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请问该案件是经济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该怎么办?望回复为谢!!!
在我父亲去世4年后因对方(该人是我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在我父亲病危时该人多次上我家,并未听说我父亲欠钱之说,他也未在我及我家人前提及此事)出具一张欠条要求我还钱,我看欠条为影印件且笔迹明显不是我父亲的,我当时就要求对方到法院起诉和要求做笔迹鉴定,我说如果鉴定是我父亲的笔迹和我应该偿还该债务,我一定偿还;
被他人殴打致法医鉴定轻伤害及伤残10级请问属于刑事案件吗?处理此类案件有时间期限吗?
2009年初不明真相的被8人殴打致轻伤害及伤残10级(有法医鉴定),不久肇事者被拘留,随后肇事家属押1万元保释金派出所就把人放了,至今一年多过去了,多次去咨询受理的派出所,不知为何所里就是没给答复。
股份公司,其他股东不能行使用股东权利,请问不能行使权力的股东应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成立有10年的时间,当时成立时口头承诺每年每股按1000元来分红利,但在这10年里,分过一次红,至于财务报表、帐目和股东决议权什么的,我们从来没有看过和参与过,公司里有什么事都从来不通过其他股东,只是其中两个股东说了算,公司从成立以来一直有盈利,但他们就是不提分红的事,在这10年中,公司也成立了,和家分公
你好,我是帮朋友的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的舅舅是普兰店农村的去年得了脑血栓造成了右手不好用,抬不起来。他舅妈当初是下乡青年,看他舅舅现在没有劳动能力,就带走他们唯一20岁的儿子以回家看父母为由回到大连的父母家就在也没回来,这期间他舅舅也去找了几次,但是岳母家的门都不让进就给赶了出来,他舅舅现在没
我是事业单位职工上班没有休息时间请问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医院的职工,为了崇高的无偿献血事业,我们应该无私奉献,尽心尽力工作,不应该有丝毫怨言。但是有些不和谐因素让我们心理不平衡,我到医院上班也有2年了从来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几乎一天8个小时天天上班而且还有夜班,作为医院的职工可能就我一 个人这样
请问老公经常打妻子算犯罪吗?属于虐待罪吗?妻子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在2011年9月17日早上,大概11点多,妻子放假在床休息,已经把饭菜都做好,谁料丈夫非要妻子喂饭给儿子不可,妻子想多睡一会,丈夫本想是妻子的分内事,就辱骂妻子去死,妻子不甘,平日上班已经够累,放假总该休息,况且已经把饭做好,自己喂总可以。妻子只说了一句:“你自己不会喂吗?”那丈夫就暴力起来,妻子按在地上拳
我哥哥于2011你去年3月3日跟我们村的私人包工头干活时,摔伤目击人只有工头的亲弟弟:伤情是一条腿的小腿两次骨折并伴有脚后跟粉碎性骨折,直到现在小腿骨折处愈合缓慢,脚后跟愈合不理想,医生说会有终身走路疼痛。 我想咨询一下:1.我哥今年39岁江苏沛县农村户口,这样一般伤残能定几级?相应的 赔偿是多少?都是哪
2012年3月8日(妇女节)母亲被分局刑侦警察带去录口供!事情经过: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协管员因砸烂乱摆卖的“鲜品300惠民肉菜车”的仪器,被诬告是我母亲花钱雇他们砸的。现母亲被告寻衅滋事罪,因母亲患有严重高血压症看守所不予收押,现在‘取保候审’怎么才能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8日(妇女节)母亲被分局刑侦警察带去录口供!事情经过: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协管员因砸烂乱摆卖的“鲜品300惠民肉菜车”的仪器,被诬告是我母亲花钱雇他们砸的。现母亲被告寻衅滋事罪,因母亲患有严重高血压症看守所不予收押,现在‘取保候审’怎么才能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按法律规定说是没有“律师在场权”录口供
我是3月14号早晨出的事故,现在人跑了,我只知道他同事的手机号和车牌号 ,我当时已报警,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