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骑车横穿马路(从机动车的右侧),被直行的机动车撞了。现在交警责任认定书写的是同责。非机动车的过错是没下车推行。机动车说是没文明驾驶。都是一般责任。 我很纳闷。在道理交通违法行为过错程度分类,重大过错行为里写了:6.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条例第68条第1项);非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2项); 7.非机动车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条例第69条第1项); 按以上两点来说非机动车的过错是属于重大过错行为,可责任怎么能分摊了呢,机动车也没超速,要超速早撞飞了。不会只是一点软组织的损伤了。
我摩托车在2009年11月23日晚上18:40分时在厦门市同安工业区大门口往工业区方向正常(直行)行驶,大概行驶300米左右撞上一位横穿公司刚下班的自行车(六旬老人),当时我有报警,伤者也有送到医院检查,院方当拍片说没什么事,可直到现在她还在医院不出院,还一直叫我去医院交医疗费。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交警责任划分我会
机动车标准停在红绿灯直行车道,等红灯,结果非机动车后面追尾撞了机动车,请问责任谁负责。
机动车标准停在红绿灯直行车道,等红灯,结果非机动车后面追尾撞了机动车,责任由谁来承担。
绍兴市县公交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用右前轮撞上了电瓶车的后轮,还将车主和电瓶车拖了5米左右,以致车主重伤,车主的12岁小孩轻伤。是谁的责任?改定为怎样的事故责任?
大货车正常行驶,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并将伤者送至医院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
机动车左转,非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碰在机动车后轮胎上人受伤,请问责任怎么分?
当时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我开的机动车左转,很早就打转像灯了。左前面一定的距离有一非机动车直行,非机动车看的我转弯不减速也不怎样。在我快过去的时候直接碰在我的后轮胎是人受伤,请问我的责任有多少?
机动车正常行驶,遇到行人横穿马路,导致车祸,肇事者立即拨打110、120,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现肇事者已经垫付医药费16000元,医院现要求最起码还要医药费8000元,但伤者无钱支付,请问,肇事者该如何处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未作出)。
我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撞上了横穿马路的非机动车怎样认定责任?
在夜间道路上我直行正常行驶,时速在50公里左右,行驶视线非常不好.与一个横穿马路的驾驶非机动车的人相撞,当我发现他时已经晚了根本降低不了车速,我在向右避让也没有来得急,事发后马上拨120和122,没有耽误救助时间,这在最后的责任认定书上会是什么责任.
机动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非机动车横穿马路(双实线无路口,无斑马线)责任怎么判?
单向4车道,机动车正常行驶在左2道. 非机动车从左至右横穿马路,当时我按喇叭并刹车,车子惯性..右前角与非机动车发生了碰撞.. 我下车后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交警,保险到现场勘察处理..并打了120把非机动车主送到了医院拍片检查,无大碍! 对方现在就赖着住在医院不肯出来.. 交警部门催促双方到事故大队做调解 对方一直不肯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