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问题一直困扰我。我们家的旧房子被征服征收了,但是之前的那个房子是很早很早的,好像清朝的时候的房子了,房子除了地基还在其它都倒塌了,之后我哥哥在那上面搭了几间空心砖房子居住用,现在征收的时候业主变成了我哥哥的名字,但是那土地本来应该是兄弟一人一半不是么。而且那土地是很早之前的,什么证明都没有。请问一下这种问题需要怎么处理。?万分感谢
本人由于早年工作原因前往外地工作,直到退休后才回到本市居住。家中有兄弟三人,父母在98年时已经相继去世,留下一座院落。目前由我们兄弟三人共同居住,由于种种原因,当初父母去世后并未进行分家。父母去世后,我们兄弟将老宅拆除后重建,共建有五套住宅,由于本人当时还在外地工作,所以只留给自己一套作为今后自住,其
律师您好,我家在农村,今年房子拆迁。我兄弟姐妹五人,我是大儿子,父母生前均由我赡养,送终,去世前,把两间房子给我兄弟二人,后我出钱买下,邻居均可做证,但当年没有写字据。今年给两人套楼房,他们都要求分割,如果上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他们有权利分吗?麻烦您详细地给说说,
父母在几年前签定协议,分房(农村)给我们四兄弟,并给每人一张房屋所有权过户证明,但是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政府拆迁,政府和我们签的协议,是以两房换一房,但是父母想拥有其中一套的所有权,我们不同意,我们兄弟四个,我一直承担全部赡养义务,拆迁之后我们仍愿意和父母同住,父母想拥有其中一套房子后转到小儿子名下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葛家王平庄人。问题是:父母一套旧房拆迁当时村委承诺给两套房子,一套给父母,一套给我,(无书面材料可以证明),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后,村委给了一套给父母居住,现在我面临结婚,可是因为哥哥不满意村委第二次拆迁的补偿条件,拒绝拆房,所以村委不给我房子结婚,但是哥哥已跟父
本人现有1953年被划为柴山的土地一块,由于管理不到,十多年前被别人耕用一部分,现本人想开发剩下部分种植果木,也想收回被耕用部分(那部分没种植任何果木),村委会调解为:那部分不归还,最终双方没达成任何协议,请问本人能否拿回那部分土地?
1.该房子能否出售 2.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3.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4.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1.非该集体成员购买,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2.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3.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我家的房子是村里批准盖得 拆迁时却发现村里办下来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子实际面积差了40多个平米 该怎么办
我 家的房子是村里批准盖得 拆迁时却发现村里办下来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子实际面积差了40多个平米 该怎么办
我与丈夫离婚已有12年,当初离婚协议是他一次性补贴我的住房费用,女儿归我抚养,他每月贴孩子的生活费之至18周岁,当初孩子的户口没有迁出来,因为我在上海没有房子,父母都是知青,女儿的户口没地方去,离婚后我带着女儿借住在我弟弟家里,现在女儿长大,她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请问该如何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