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清远连山的,以前16岁的时候因为穷所以跟别人偷东西。在连山和连州各给抓了一次,在派出所里留了案底和指纹。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广州的朋友,他因为聚赌进过看守所待了5个月。后来他出来和我说如果你不再犯法案底会在超过5年之后会自动注销。请问这个情况是否属实?
请问我有一房屋对外出租,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不可擅自转租他人,如违约我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押金和所剩租金,令第三方搬出该屋。我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受法律保护? 如果承租人违约我要单方面终止合同,是否还要到法院起诉他呢? 期待各位律师的帮助,先谢谢了!
未成年时犯的错误。现在可否销案,否则的话。就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工作,到企业去上班,老实说有前科,然后让离职。如果是一直这样的话。那是否就要让我一直都没发去工作,是否真就这样一直影响着我一辈子? 到哪里都要封杀有前科的?是否就不能让其有改过的机会。想踏踏实实的上班。连机会都不给。是否就要让有前科的人继续
未成年时犯的错误。现在可否销案,否则的话。就严重的影响了我的工作,到企业去上班,老实说有前科,然后让离职。如果是一直这样的话。那是否就要让我一直都没发去工作,是否真就这样一直影响着我一辈子? 到哪里都要封杀有前科的?是否就不能让其有改过的机会。想踏踏实实的上班。连机会都不给。是否就要让有前科的人继续
在我14岁的时候曾经因抢劫被关在看守所里两个多月,我想问案底以后会不会自动消除掉,因为现在在读书,听说有过犯罪记录办不了毕业证。。
事情经过如下: 1.如12年1月18日提交的辞职报告; 2.1月份按要求上班,请假的都按办理了手续;但一直到现在也未发放1月工资; 3.2月份陆陆续续上了几天班,从15号起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4.公司在2月22日发布我自动离职的公告。 问题: 1.公司这么做是否合理; 2.如果算自动离职合理,但是否权不
我们分开两年了,我提出离婚她也答应了,但是她一直找借口拖着,一拖就是一年,我说回家办离婚手续她也不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哪位律师帮我一下
因工作环境不适申请离职,但领导以离职需提前一月为由不批准,无奈选择自动离职,但领导讲自动离职是没有工资的,请问这个是符合法律规定吗,我是否可以拿到这个月和上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