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们德兴市开发新城区,需征用到我村田地。当时我家也是被征用的范围,属于拆迁户。我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做泥工,一个是小学教师;当时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分户,由于家庭经济比较紧张只能是同住在一幢老房子里。拆迁时,工作组的同志叫我们签订拆迁协议时,我问他们我家有几块还建地,他们说我家只能分的两块,原因是我的大儿子是参加工作的,属于公务员,不能分得土地。我叫他们拿市政府的文件来看,却得不到答复。我是一个60年代退伍的老军人,一直在家务农,不懂得更多的法律,没有办法,只有同意分两块还建地(是为了我不影响我的大儿子)。直到今年元月我才从档案馆看到2004年我市的拆迁文件:关于印发《德兴市规划区内宅基地征用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其中有拆迁补偿还建地的条件:1、一宅一户的产权户,安排一户还建地;2、一宅多户的产权户,还建地按分户安排;3、产权户中双亲健在且有子女依法登记结婚子女的的,还建地按分户安排;4、兄弟合户产权中有已依法登记结婚的,按登记结婚户和其他人员分别安排还建地;5、一户多宅的产权户,安排一户还价地,剩余面积按货币补偿。请问一下:如果按文件来说,我家应该分得几块还建地?如果少了一块我应该如何才能争取回来?走什么样的途径比较好?有多少把握?谢谢!拜托您了!
律师你好!2004年,我们德兴市开发新城区,需征用到我村田地。当时我家也是被征用的范围,属于拆迁户。我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做泥工,一个是小学教师;当时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分户,由于家庭经济比较紧张只能是同住在一幢老房子里。拆迁时,工作组的同志叫我们签订拆迁协议时,我问他们我家有几块还建地,他们说我家只能分的两
我是村里的户口,后来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出,现又迁回区里,户口在我爸爸的户口本上,我爸爸是农业户口,但我的户口写的是非农业并且没有标明在村里,只显示“天津市西青区”,现村里面临小城镇建设,请问我有拆迁补偿么?天津市对这方面的政策是什么?
我是重庆市潼南县金鸭坝的住户,我们附近的大量土地因要建设滨江商业街而拆迁,我们很多人只得到每平米210元的补偿款,请问这合法不合法?如果合法,我们今后的住房也生活该怎么办?如果不合法,我们又该怎么做?
我是重庆市潼南县金鸭坝的住户,我们附近的大量土地因要建设滨江商业街而拆迁,我们很多人只得到每平米210元的补偿款,请问这合法不合法?如果合法,我们今后的住房也生活该怎么办?如果不合法,我们又该怎么做?
任何国家重点工程引起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是透明,政府都会遵照执行。不清楚补偿标准低的,应主动找负责征迁的政府工作人员咨询和了解,保准会一分不少得到应有补偿费用。
之前住房政府10年前征收后,重新规划一片土地,自主建房,但因当时经济问题,没有盖成,只是下好地基,2010年回家把房子盖好,现在外来开发商要征收土地建商品房开发,政府要强拆,因为政府方面说房屋是2008年之后盖得,是属于违章的,我 想问问,我户是否能 得到应有的赔偿,如果有,依照什么依据作为赔偿标准。
您好律师,家里的住房是父亲单位的住房,早期每月缴纳房租,后期单位体制改革,一直未收取房租,因为单位面积小,近几年只有我奶奶在住,今年住房拆迁,其他住户均有分配年租安置房,我家却不给分配,请问我们能争取哪些补偿?
我家的老祖屋是我爷爷的父亲(已过世)所有,我爷爷的兄弟姐妹共有六人,大家现在都有自己的房子,老祖屋现在要拆迁,我的房子也在规划拆迁的范围内,请问我老祖屋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然后将祖屋的产权归我名下,我给其他继承人货币补偿。这个对我现有的房屋拆迁(现有房屋人均不到50平方,按规定产权调换要补足到人均50平方
我是彰武县人,我家的楼房位于彰武最中心的转盘东侧50米。现在以老城改造的名义要求我们搬迁。我们整个楼房的业主认为对政府补偿的条件合理。想咨询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