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解除合同,给一定的补偿,公司要求写离职单,怎么写比较好
因产假公司没有给产假工资,向其索要时公司想解除合同,给一定的补偿,当然比实际应得要少很多,我同意被解除合同,但公司要求我写离职单,离职原因怎么写比较好呢
我是2006年2月进公司,2009年2月份刚休完产假,因公司效益不好,要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多少的赔偿,请大家帮帮忙,急急!!!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我现在在海淀区的一家上市公司上班,因一个月前我老公的祖母生病,一直照顾孩子的婆婆回家照顾老人去了,孩子没人照看,我申请哺乳假公司不给批准,还按旷工算,限定我9月3入到公司上班,要不就算自动离职,我按时到公司上班了,又让我休息等待公司安排,昨天又通知我要跟我解除合同,剩下哺乳期时间按北京市最低保工资给发
有一个子职工进厂四年了,生育孩子已半年,回来上班后,合同期已到,但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要求派到离家近一点的分公司,但公司拒绝了,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6年8月29日入职,2008.7.27--2010.2.28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20103.1--2012.2.29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我的月平均工资是3400(税后)左右,公司说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我是05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工作,09年12月请产假,孩子是10年1月7日出生,今年4月25日产假到期,5月份单位通知我到外地去工作,我因为孩子小不能去,9月份单位通知我被解除合同了,我想请问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单位能与我解除合同吗?因去外地工作我不能去我也不想上班了,我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吗?
我在一家港资公司工作了9年,最近五年里,每一年都会裁掉不少人,前几年炒掉的都会按工龄得到补偿金,但在去年12月份又重新签了三年的合同(12月时有合同到期,9年也只补到了了3个月的工资),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公司在今年裁掉了我,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金。 盼回复,谢谢! 謝謝 馬雲秀律師和張勇律師對我的回答,同時我
合同到期,公司不满足加薪要求,所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要赔偿一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吗
本人在公司在职满一年,本月合同到期。但因为公司无法满足加薪的要求,所以自己主动提出了离职,公司是愿意续约的,那么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吗?
我在公司做了将近14年,已签了无固定合同,最近因为公司合并,工作环境产生变化,工作不开心,想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1.我查了一下员工手册,说承诺给员工培训,但我入职后的前十年没有任何培训,也没有任何升迁,我屡次找公司投诉过此问题。 2.社保当年没及时给我买,过了试用期三个月后才开始
你好,我是09年4月1日签的劳动合同,签了三年,但现在因公司的原因强制解除了我们的劳动合同,我没接到任何电话及口头通知却发现我的社保里没有失业!会不会影响赔偿这一项!劳动法怎么规定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