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0月到公司上班,当时说的是一年后签合同交养老保险,后来在2011年七月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因为我的养老关系需要从外地转过来,所以当时领导说等我的养老关系转来后再给我补交养老保险。现在我的关系已经转来,但单位的领导换了,她说不知道这回事,一直拖着不给我办。我该怎么办? 如果必须要到劳动仲裁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我胜诉的几率有多大。还有当时给我定的试用期是三个月,是不是也不合理?还有周六上班也没加班工资,我可不可以一起告。
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买养老保险,如果个人不愿意交纳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根据个人的书面申请
我们公司的职工不愿意买养老保险,我司是否可以根据个人的书面申请不予交纳,这样违法吗?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责任由员工负责.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交纳手续没经过员工同意,直接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在工资中扣除的,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本人06年12月在公安局工作 今年9月13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但我本人上劳动局今年和07年的养老保险
本人06年12月在公安局工作 今年9月13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但我本人上劳动局今年和07年的养老保险没有交 它们应该补偿吗 依据是什么 谢谢
我是一名因生病而从私企离职的员工,我原来所在的私企在我工作(也是居住)的城市没有进行工商注册,所以将我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均上到了外地。 我于09年4月离职后,因生病,没有及时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直到今年我的病好些后,到我居住的城市挂档的人才中心补交养老保险时,才发现,原来公司给我开据的养老保险缴纳证
我和公司签订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十一月一日,现在公司在没有什么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我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养老保险应怎么办?
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交养老保险,每月发给130元,让自己交社保,并且写下保证书是属于自愿的行为,这样合法吗?现在我在家哺乳孩子,公司领导通知我给我发五个月的公司后算我自动离职,以前工资是1500,现在是800元每月。我生孩子的费用公司能给承担吗?我该怎么处理现在的问题??请各位律师帮助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