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由国有企业改制来到了民营企业,由于政府占地企业搬迁到另外一个区,路途遥远我们不去应该有怎样的补偿
我于2010年11月入职一家服装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转为正式员工,但没有签长期合同,12月份我于工作中受伤去医院检查,休假七天,医药费花了三百多,公司不报销医药费休假七天也要扣除工资,后因为下属不服从管理与之争吵并动手,公司以此为由把我辞退,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怎样赔偿?
我们厂在广州番禺大岗兴业路8号,现于11月22号搬迁到中山市,去的员工就有很好的待遇,不去的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我在这家工厂工作十五年了.买了十一年半的养老保险.工厂搬迁我不愿意随行.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我的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我们公司是做化工的。93年到至今。现在因为环保问题当地政府要限期3年企业要搬迁。我94年进公司,做到至今。如果我不去。企业有什么补偿或者赔偿?
企业老板跑了,员工工资应怎样解决?以什么为标准发放员工工资?还有工龄补偿金?在此期间我们员工的生活吃住问题应有谁来负责?
国家有规定 公司企业给员工发每月薪水是按照30天计算的吗?比如有几个月有31日的应该怎样计算的?也是
是这样的,我是需要在年间(2012年01月15日至2012年02月05日)这个时间请假的,这个1月份是有31日的,我的意思是这样的话,我是不是请假了22天了?还是21天?公司应该怎样扣除我的薪水才对?望高人给予正解,非常感谢!
因没有签订合同,今被公司无故开除,我现在工作已经九个多月了,到了年底,公司将我无故开除,之前由于有些领导的亲戚想靠裙带关系进入工厂占领我的职位,但是我上书更高一级领导,才得以保住工作,但是那个有裙带关系的领导一直对我记恨在心,后来处处刁难我,有一次还把我的鼻子打出血了,我都忍了下来,现在到了年底,马
我是06年5月份入职,与10年11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到13年末。12年公司出现财务危机,要求裁员降薪。公司领导找我谈话如果我同意岗位变化接受降薪可继续工作,不同意就算离职。我跟公司要求离职赔偿,公司说:劳动合同上表明,公司有权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肯定没有的。我有06年工作以来的工资存折和部分书面文件,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