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用亲属(大舅)的名字登记,购买了棚户区楼房,现在用其名登记的亲属(大舅)反诲想要回,经口头协商给其在登记一所棚户区楼房,既往不咎之前用其名登记的楼房,可是给他登记的房屋下来后,还所要我母亲用其名字登记的棚户区房屋,我们该怎么办啊? 注:两所棚户区楼房,都是用同一个破土房登记得到的,登记第一个房子的时候,找人房子没有拆除(这间破土房是大舅的),又用这个房子给我大舅登记了第二个棚户区房子,我知道安规定一个破房只能登记一个棚改房屋,请问律师大人,我们现在处境很窝囊,他们想两个房子都要,怎么样维护我们,使权益得到最大保护,谢谢。
我和丈夫已分居六年,起初是为了照顾孩子的学业,我回了老家,而他继续在外谋生,而后,丈夫有了外遇,夫妻感情逐渐淡了,自去年九月起,他不但不再回家,连儿子的生活费也不再给付,而且现在我除了有他的电话号码,他其他状况一律不清楚,去法院起诉离婚时才发现我的离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已被刮除,法院以结婚证疑似假证为由
我在一所公立学校代课已有7年时间了,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从不按时,常常有两三个月才发放一次(我们是签字才领工资),每学期都是以签到的方式来考勤,却又从未兑现过考勤奖(只有正式教师才有领到),每年学校有暑假和寒假,但代课教师却每年只领10个月工资,假期里面既没有工资,也没有发放过生活补贴。,每月
我为天津某私营厂做塑料,现在已经不用我们做了,可是却一直拖欠塑料款不还,我们也是小本经营,经不起拖欠,打电话也不接,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跟他说在不还就起诉到法院人家就说没钱,,难道非要动用武力才能解决吗?我真想一大宰了他,我老公今年八月一日过世,都没给我们钱,太可恨了
我前夫在2009年时为了给朋友帮忙找媳妇,用我的房子做了假协议书说房子卖给了他的朋友,并把房子交款的收据和平面图也给了他的朋友。现在开发商要拆迁这个房子,他朋友说我前夫在2005年时就卖给了他,但是我在此协议书上发现和寻找到了如下做假的地方:1、此协议书中他朋友私自增加了内容;2、他的朋友还在我前夫和他的签名
我与房东的合同中写明,若乙方(我)在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一月与甲方(房东)商议,但当时我是通过电话与房东的儿子表明了不会再租用此房,但现在房东以我没有提前商议为由要我以全额押金作为赔偿,房东儿子现在矢口否认我与他之间的商议,难道我就只能默认了?有没有什么法律条例或案件可以借鉴一下? 假设
律师您好,我于10号晚上在网上订购一台九阳豆浆机,网站上写是九阳网上专卖,里面豆浆机品种也多,咨询客服回答也比较专业,网上的评价也都很好。于是我就相信了,付款方式上有一种是银行汇款,可以便宜20元,我想反正是他们官网指定的销售渠道,不会骗人的,没有任何警惕的就直接汇款给对方账户。网站上没有任何交易的记录
对于楼上的高空抛物,我花了几千块装了太阳篷,却被扔下来的东西砸得无数的孔,我在阳台蹲守了很多次,看到603扔下来的,也先后报警三次,对方都说以后不再扔了,大年初一却还扔尿布下来,物业也确认只有她有小孩子。我该如何打官司追讨赔偿和精神损失费? 法院说没有这样的例子,不知道会不会受理? 我该以什么样在方式起
元宵节那天,我在息县汇来超市购物,出门的时候被保安抓进监控室,说是有个举报我偷东西,后经保安核查,没发现我偷东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知林地的权属有争议,且甲乙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村长和林业站负责人还同意乙方办理林权证,乙办理林权证时没有通知甲方勘测地形,更没有甲方的签字,也没有在村中粘贴任何拟林权发证的公告,事后甲方才知详情,追问林业站负责人原由,林业站负责人说林地是他管的,他爱给谁给谁,请政府调解,政府以林权证已办理为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