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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前夫在2009年时为了给朋友帮忙找媳妇,用我的房子做了假协议书说房子卖给了他的朋友,并把房子交款的收据和平面图也给了他的朋友。现在开发商要拆迁这个房子,他朋友说我前夫在2005年时就卖给了他,但是我在此协议书上发现和寻找到了如下做假的地方:1、此协议书中他朋友私自增加了内容;2、他的朋友还在我前夫和他的签名上都按了自己的手印;3、协议书上有我前夫的二代身份证号,但是此身份证号是2007年3月份在当地公安局办理的;4、书写协议书用的纸张是我公司2009年3月份才新订的版头版本并使用的;5、我与前夫2007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家中债权、财产都归女方所有,无债权、无存款;6、2003年公司将此房卖给个人。请问此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开发商已经与他的朋友签订了拆迁协议,并把此房子拆了,该拆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钱玉明(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1-12-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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