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舅妈在一所中学后勤部门工作已10余年了。是临时工,学校一直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现在她的年纪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想了解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的后半生生活得到保障。我们能否要求校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急盼回复谢谢。
各位:他是事业单位职工,今年单位领导调工资不给他调,别的职工都调了,又没有其他理由,也不理睬他,请问他现在怎么办,谢谢回答
缴纳保险按照183号文件比例缴纳,但退休后比北京市退休职工少了过渡性养老金一项,请问是否合理。
理由是事业单位(幼儿园)中的工人编制,属于自筹自支性质,工作年限已三十多年,该单位(幼儿园)在几年前已经取消;职工由区教文体局管理着档案,并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该单位(幼儿园)名称至今还保留着。今年本人已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区教文体局给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不给发退休工资,原因是该单位(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32年,于2002退休。工程师职称。退休工资只有1700元,而和我同样的,没有职称的却退休工资2000多元,请问这是怎么计算的?
尊敬的律师先生: 您好! 我是一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基层医生,现在院里欠着我们2009年9,10,11月共3个月的工资,另外,我们2007年刚入院时还交了3千至1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及建设集资5000元,风险抵押金口头约定是3年内返还,还有进修费及约定进修完后返还的30%工资都没有给,现在院长又换了,新院长又不想承认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