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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工人退休不给发退休工资,是否合法?

事业单位的工人退休不给发退休工资,是否合法? 理由是事业单位(幼儿园)中的工人编制,属于自筹自支性质,工作年限已三十多年,该单位(幼儿园)在几年前已经取消;职工由区教文体局管理着档案,并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该单位(幼儿园)名称至今还保留着。今年本人已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区教文体局给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不给发退休工资,原因是该单位(幼儿园)无收入,而且区教文体局也没有给单位职工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fq5774(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9-05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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