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7月进公司的,进公司到现在公司都不给予签订劳务合同,由于今年老板家半喜事迟迟未开厂,所以我一直等到这个月11号去公司报道,到公司里才有人说今年有人在做了你不用来了,在此前并没任何人通知过,而且就说不用我来的这个领导还在开厂那天问过我还做不做的,我也告诉他我还做的,他也没有说有人了之类的话,而且如果公司决定辞退我的话就应该把去年11月的工资和12月的工资提前结算给我,这样我今年也许就不用来这边上班了,想这样的情况我想问问,我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那这三个月工资补偿是按我工资卡每月的工资呢?还是基本工资?
本人在广州,与上海一家服饰公司签订在广州工作的劳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从3月25号到5月24号。于5月22号(周五)晚上八点多接到公司辞退我的电话,理由是公司要撤回上海。并通知下周一去公司理清一些琐碎事宜。我曾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遭拒绝;续而要求公司赔偿,也遭到拒绝。 在职期间公司并未为我购买保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是2011年2月23日入职公司,劳动合同签1年,即到2012年2月22日结束。上了5个多月班后,7月20日老板说因为公司内部管理原因要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7月29日前让我不要上班了,我想问问,我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本人在扬州宝应新奥大酒店签订承包厨房每月20000元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年11月22日至2012年9月22日。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是20000元。今年8月15日酒店叫我在9月15日离岗并补偿我3000元。我不同意,在职期间酒店并未为我们购买保险。请问我现在应该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恳请帮助,谢谢!
我是2010.3.月进的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候。不让我签日期。公司什么保险都没有买。现在说辞退我。请问应赔偿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