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达到17度。由于第二份合同上有一条是保证他的室内温度在17度以上,房户便以温度没有达到将我起诉,要求赔偿他半年房费并赔偿他的营业损失。(现在进入1月份后室内温度又升至18度到19度)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应不应该赔偿他。
我交了定金签了合同,最近几天二手房房价大涨,房主不肯与我办手续想违约,我想起诉,我要买的房子在海淀区。 1.不知海淀法院对买方要求赔偿涨价损失能否支持? 2.因为只签了书面合同还没做网签,他若一房二卖,除了双倍定金,我也能主张赔偿涨价损失吗?法院能否支持? 3.如果我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且胜诉,不知法院如
我雇佣的司机在行驶途中由于操作不当压塌路基,导致车辆翻入路边沟中,造成非常大的损失。请教各位网友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司机赔偿我的损失呢?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刚供暖时候,室内温度一直在20度以上,但12月份整个一个月供暖一直在16度左右,房户便以温度没有达到将我起诉,要求赔偿他半年房费并赔偿他的营业损失。(现在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刚供暖时候,室内温度一直在20度以上,但12月份整个一个月供暖一直在16度左右,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
我于2011年6月将房子租给房户开按摩院。第一份合同没有任何问题。他开了半年后生意一直不好,便在供暖之前重新写了份合同,骗取了我的信任并让我在合同上签了字。刚供暖时候,室内温度一直在20度以上,但12月份整个一个月供暖一直在16度左右,在12月份期间房户找热力公司给他开了三次12月份的测温记录,三次测温记录都没有
在民事合同内(个人合伙),因乙方擅自将甲方所有工作中的工程设备锁在仓库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能要求财产赔偿吗?
本人2012年1月20日有一批货从北京发往乌克兰,货是北京一个代理《北京**物流有限公司》承接,然后转手至《北京**物流》,接货的时候物流公司一直承诺4-6天到货客人手上,但是到现在16天了货物依然没有到客人手上,客人现在因为快递公司耽误货期失信而要退货及拒绝付运费处理!针对以上事情想了解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要他们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