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因下大雨,自家阳台下水堵塞而引起客厅大面积积水,并滴漏到楼下住户客厅,引起的赔偿纠纷,楼上说是天灾人祸,自己都是受害者,不应承担楼下的装修赔偿?此说法有无道理?楼下的住户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您好,我家住的是一栋老楼共5层,我家住在4楼,楼上5楼厨房在水池处常年漏水,严重妨碍我家在水池处用水洗涮。我家经多次协商要求楼上住户将防水层修好,楼上拒不修理,现在我在楼上的供水管处私自安装了水阀,如果楼上再漏水我就要给楼上断水,恢复供水的条件就是楼上要将防水层修好。请问我这样做违法吗? 请不要劝
我家楼上的是一户非常不可理喻的住户,从我家房子建好到现在有20年了,每一年我们两家都会因漏水问题纠缠不休,起初我们非常客气的叙述漏水情况,要求楼上住户尽快解决他们都不予理会,还有很多时候我母亲都要亲自去通他们家的下水才可以讲我家漏水情况解决,但是他们都不知悔改!而且变本加厉!我实属无奈才会想到这样的方
我住在三楼,楼上的住户暖气上安的水嘴突然崩开,暖气水淌到楼下,把我家泡了,到处都是水,可是楼上的租户让找房主,房主又让找租户,我到底应该找谁呢,我的损失谁负责呢
你好: 请问楼上暖气漏水,供热办让楼上自己破地面后,给排查修理。这样对吗?还有就是楼上如果不破地面不修理拖延怎么办?
楼上私自将原来的明水管改造成暗水管,在保修期内就发生漏水,造成楼下损害。楼上公对漏水点进行了修理,但
楼上私自将原来的明水管改造成暗水管,由于购买的管件不合格,防水层也不防水,并且在保修期内就发生漏水,造成楼下损害。楼上公对漏水点进行了修理,但整个水管系统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仍有漏水的可能。楼下有没有权要求楼上拆除暗水管屠为原来的明水管?楼上应当不应当对楼下消除危险?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