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08年4月29日,我将一经营中的餐饮店经营权转让给董某。收取了五万元转让费,并写了收据。铺面的所有人是广西某高校,但是铺面是第三人黄某跟学校签定合同租下来后转租给我的。学校于08年10月23日下发通知要收回铺面整改。现董某告我欺骗他的转让费,第三人黄某负连带责任,要我归还他五万元转让费。转让当时,我只写过一分收据给董某。转让后的铺面的租赁合同是董某与黄某协商签定的。
09年6月,陈将一间门市一以3万8转租给我做餐饮,并且经过了房东的同意,当时就和房东签了一份租凭合同,租凭期限是三年,并且三年内我可以转让此门市。可是在2010年3月5 日,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掉!那我3万8不是泡汤了 吗?
你好律师.我转了一间铺面.但是只交了一小部分定金.协议上写好一星期内我没把剩下的余额交清就不退定金.他把铺子转了就要付我使倍的钱.刚交了定金第二天我刚回去准备钱.第三天他就以更高的价钱转给了别人.现在人也找不到.你觉得我该怎么解决?
我与房东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写了转租时要经过房东的同意,期间没法经验想转让时。每次跟房客谈好时,房东就在中间阻扰,说不租给别人(当初口头说了的除了有些行业不行其它的都可以,我也没违反这些)我有合同在手,但是想转铺子,房东又这样。我能有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啊?我也是才做生意的,什么都不懂。。法律武器
12月8日我转出一个铺面,当时对方钱不够,所以只支付了一部分,剩下的承诺下星期支付完,但后面追款时对方以办不了证为由,拒绝支付余款,请问这种情况如果通过法律解决有多少胜算,需要些什么证明?
我与房东签了5年合同,写明前三年14800的年租金不涨价,三年后随行就市。租金年交,写明可以转让做正当生意。 现是第二年,租金我交了,要十月才到期。我要转让,房东说转让可以但余下租金8000就他吃了。而且还要把房租涨到2万一年,还说不想转给做餐饮的。{我们做的餐饮,只有转给餐饮才值钱} 房价太高,没人租,转
小丽在与房东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 把铺面经营权转让了给我 我们的合同期是一年 她与房东的合同期是两年 她转让铺面是经得房东同意的 我用2万元转让费及每月房租3000元与小丽签订了租凭合同 合同条款里面 是我把房租交给小丽的 因为她跟房东合同的月租支付周期与我不同 现在我刚经营了一个月 房东以小丽没有及时上
请问我要转让别人的商铺,但是我不知道转让时,当前的店主和产权人(房东)的合同,转让给我的时候,产权人有权利更改他们之前的合同吗?比如说当前的合同还有7年,但是转给我,产权人是否可以重新第三方人(我)签订新合同?
合伙纠纷闹上法院,法院未下判决,要求先转让店面,本来就舍不得,那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两人合伙出同样的钱,由乙方经营,前三个月每月经营方给合伙人提供现金流水月表一份,在第六月时,合伙人以账目不清为由,要算清账面,强行关闭店面,不许经营,经营方不得已,天真的认为合伙人会真的算清账目然后再开店,然而不是
三年前,某单位修集资楼,有该单位职工对外转让购置权,经人介绍签订了转让协议,一次性交清了转让费,约定房款我出,房屋归属永远归我。如今,我交清了房款,转让人以房价上涨为由再次要钱,未果。在此情况下转让人拿出单位与职工关于集资楼内部约定,“三年内不得转让的协议”,不交还房屋,请问:他们单位与职工这样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