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个问题我的亲戚在煤矿上工作,11月30日夜,在上班时,他本职工作是维修机器的,但在井口有几个人抬约400多斤的石头时,由于其中有一个人抬不动,就派他去抬,此人用力一抬时,其人就头昏倒,立刻送往医院检查确诊大面积脑出血,经过抢救诊察,此人度过7天危险期,20天后才争开眼,单一点都不能动,也没什么知觉,只能维持生命,请问是否视工伤,若不视工伤,又不属于工伤条例中的任意一条,如何介定,用工单位是否承担责任和各种费用,用工单位未给职工上任何保险,也未让签正式劳动合同等,请问用工单位是违劳动法的,他要负什么责任?
我八月十三号早上在上班的时候造成了工伤事故 左手中指前端有骨碎片根部有明显骨折线。诊断为骨折 像我这样的事故能评上级别吗? 工伤认定好了,手指表面上也基本上痊愈了 请问可以去做工伤鉴定了吗? 我现在的位置是沙井蚝一西部新三洋工业区 我要去哪里做鉴定,鉴定需要带些什么
我在7月25日的时候,在单位上班时昏倒,当时送医院,检查结果是因为妊娠,心脏供血不足导致昏倒。医院给开了15天的病假。请问,这能算是工伤么?这15天的病假可以享受工伤的停工留薪待遇么? 补充一下,我是在银行工作的,所以工作环境都是玻璃,所以空气不是很流通
我老家几年前开了一个小工厂,当时由于员工个人弯腰去捡烟头,而造成工厂,这几年相继花去了十几万的医疗费。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年,对方又将我方告上法庭,我想问一下,现在上诉有效吗?我方应该准备那些资料? 当时工伤没有认定,只是双方私下作治疗,而且治疗的效果已经达到了当时双方签的治疗满意结果,我想问的是对方现
我爱人是属于杭州公司外派到嘉兴工作的一名销售人员,在4月初工伤,脚踝骨折,做手术,后在杭州做过工伤申请并已经下来。在5月份左右,公司借口合同更换,从杭州开头的公司并更为上海的公司,并已经和其签订合同寄给公司,但是新老合同都没有给我们。前面老的合同抬头是杭州公司的,合同本来是8月到期的。现公司借嘉兴销售
我是去年由于车祸造成腰1压缩性骨折,对方司机和我通过交通队的调解一次性给予了我赔付。我已于今年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想准备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想问:如果能鉴定够伤残等级,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已于今年3月份上班)?假如不够等级,只有工伤认定,我又能享受上什么待遇?伤残鉴定的费用应由谁支付?有相关的文件吗?谢谢
我在今年8月受伤,经治疗现在已基本恢复,今天我收到了《工伤认定书》。 但单位通知我要1年后作工伤鉴定,这合理吗? 另外工伤鉴定是否有明确时间限定?(现在医疗期满了)。 我该怎么办啊!?急!~
关于工伤与司法伤残鉴定的结果一样不,6级伤残,是不是就是6级工伤
因为是交通事故,有肇事方和给别人上班时出的交通事故,此时肇事方与雇主都得承担责任。再个我们现在已经起诉肇事方。伤残鉴定是6级,我们现在想和雇主方说事情。雇主方现在才给我4千块,人现在因为给他工作,造成现在人造成6级伤残。请问如果按工伤是不是也是6级。 那6级伤残大概是属于几级工伤。现在已经不能干活了
您好律师,我是来自安徽淮南的一个普通煤矿工人,这次是替我哥哥咨询的,希望您能在百忙中抽时间为我解答下。 我哥年哥是安徽淮南人,今年22岁,约半前参加劳动局招工后被劳动局劳务输出到《淮南新国投一矿》。于今年1月3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由于重创当场失血过多昏迷,被紧急升井抢救后被医生诊断为 全身大面积擦伤,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
最高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标准差距太大。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是故意伤害行为,工伤鉴定的是工作中受伤过失行为。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再次伤害了被侵害人的心。94年制定的标准过时了应尽快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