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过年前2012年1月15日晚被人砸伤,对方先付了7000作为医药费,然后就不怎么理睬我们,一点道歉的意思都没有。还在外造谣是我母亲她们打他才砸伤我母亲的,事实是我母亲就说了一句不愿意和他女友打麻将,他就拿杯子砸向我母亲脸部,当天晚上就报了警,他自己和证人都做了口供。我母亲是被砸伤脸部有6-7cm伤痕,左脸里的血管很多被划断,左脸还内出血,肿的吓人,医生说血肿可能要6个月才能消。眼睛里的泪管被玻璃杯的碎渣划断,动了手术要等3个月看恢复,也有可能接不上泪管,眼睛还有可能变形。去上海九院咨询了专家,说我母亲要整容的话,要等到1年后,而且脸上的疤还不能完全消除,只能让它变的不明显。我们和对方说明情况,他也不理睬我们,态度十分敷衍我们,我们想诉他,需要做什么准备?要准备什么材料?赔偿可以要求什么?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事情过程: 09年2月13日 下午 我与同学至上海不夜城手机城修理手机 在一摊位上 与老板谈托后 进行手机修理 老板说:需要我自己看着修理过程,以防修理后造成的无法开机情况(因为手机只是线路脱落无严重情况) 在手机快修理完毕时 ,店内走入一小工 见我站边上可能产生不悦 让我出去。 我解释是老板关
朋友A和B在异地酒吧出事,被一伙人围攻。A和B分别被不同的人捅伤,A被鉴定为轻伤,B被鉴定为9级伤残。酒吧老板在派出所调节下先支付了20000元给B作为医疗费用。捅伤B的男子目前被上网通缉。捅伤A的男子已被释放,而A的治疗费用目前都是自己支付。此案已经被定为是故意伤害案。请问A是不是可以通过派出所找到酒吧老板及捅伤A
案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是个女孩。在前一段交了一个男朋友,经过了一段的时间相处,发现两个人越来越不合适,家长也不同意,然后我朋友就跟那男的要分手,可是他不同意,还继续纠缠于我朋友。最后严重到他开车把我朋友拉到郊区,威逼我朋友同意相处下去,不同意就打,这次不是很严重,我朋友也没有告诉别人,最让人气愤
8月份的时候我跟一个朋友去乡下弄人家池塘的鱼耍、!结果被人家发现了。追了我们将近500米远、把我逮住。就直接打我!我另外一个朋友看见我被打了就跑下来权。最后也跟对方发生抓扯!抓扯过程中对方手受伤了、鉴定为轻伤、开始公安机关以抢劫罪把我们刑拘、最后抢劫罪不成立。把我们放了。更改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现在公安机
我于10年8月26号被一个父子全身捅了10刀,因为大家都是同行,而且是隔壁的,于那天下午他王英(儿子,已满18岁)来打我姐夫,我冲出去劝架,被钱建新(父亲)忽然上来抱住,王英捅玩我姐夫一刀,快速跑到我后面连捅我十刀,我当场坐骨神经被捅断,送去医院抢救。事后一个月当地派出所才开录口供,现在王英(儿子)已被网上
大概情况是我妈妈被人抢劫以后,事隔一个月偶遇嫌疑人,然后我父亲就带人去抓住了他,中间发生了殴打他的情况。后来公安局说我们抓错了,完了现在哪个人反过来告我们,公安局说我父亲要被判刑。难道就这么原告变被告了? 我们这样属于故意伤害嘛? 还有需要赔偿哪个人嘛? 随便大狮子大开口?
简单的说下 本人于8月26日晚被人砍伤 事情起因是因为我父与邻居在当日下午3点的时候发生口角(经邻居调解已解决 本人没有参与其中) 26日晚8点左右 邻居的二儿子对着门口骂街 我没有防备 好言想劝其回家 对方趁我不备 用手电猛击我头部(导致我颅骨骨折一处 多出血肿)其弟 更是用其家中的菜刀将我砍伤 头部4刀 后背部 靠近
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为摩的司机,对方也是摩的司机,在一次接客时,我父亲停在待客处,对方为抢客摩托车撞了我父亲的车子后轮处,我父亲就瞪了他一眼说“干什么”,那人就拿出水果刀捅了我父亲三刀,两刀在左腰处,刀口2厘米宽,4-5厘米深,未伤到内脏,另一刀在右腰后,刺破肾脏小动脉,水流不止。经手术后
我弟弟今年8月份考入沈阳音乐学院,就在等待入学期间,陪同其同学王某出去玩,在玩耍期间,王某接到张某打来的电话(王某与张某曾有所过节),张某问王某在哪里,并要求与其谈谈。随后,张某纠集了5人,其中1人孙某去购买了卡簧刀等管制刀具。找到我弟弟的同学张某后,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双方动起手来。混战中,孙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