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不善,需缩小,所以我被公司裁员了。公司赔偿是这样说的按照我们工作的时间计算。比如5个月的按保底工资的0.5赔,6个月的0.6,10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赔。保底只有1200,所以我们只能赔几百到一千多。请问合理吗
休婚假期间因为手机,电话本和财物的丢失,导致我晚回公司5日,其间我托同事和领导说明情况,回到公司后,公司已无故旷工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形式的书面通知,同时没有任何赔偿,必须48小时之内走人。 请问, 1、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金 2、这种情况我是否算无故旷工 3、公司是否应该给我出书面通知
合同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1年,合同未到期[合同为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作参考依据? 请指教!! 谢谢
07年4月我到我们现在的单位的 现在单位要整改 今天人事经理给我打电话 说明天要办理我的离职手续 可我的合同还没到期 我想咨询一下 我应该得到的遣散费(赔偿金)应该怎么算的 我们公司在北京 而且还有这么一个情况 今年6月我公司给每个人上3险 公司给了这么一个条件,即: 如果员工选择不上 保险 那么可以
我与公司是08年8月份签定的2年劳动合同,从事分公司物流主管这一块(但后期因为公司裁员,我又兼了一部分出纳和人事的工作),但09年1月初,分公司市场被公司放弃,于是公司在09年1月份末分公司一切善后事情即将处理完全后便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之前公司还一再信誓旦旦的说给我调任总部(总部和分工司不在同一个城
我是2007年9月28号进公司,中间续签了2次合同到今年的3月31号,在30号又续签了一次合同到2012年的3月31号,现在公司要解雇我,没出现工作问题和身体原因,公司只是说经营状况不景气,请问各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怎么算补偿金。谢谢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公司于员工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目前合同签了三年,工作了两年八个月,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该怎么算? 补充:剩下的四个月是否有赔偿?
该名员工08年10月27日入职我公司,09年11月30日公司准备单方面提出与该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她的工资架构是:900元底薪+100元通信补贴+1200绩效奖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如果这名员工工作到明年2月,公司还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春节福利金。 请问:如果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是否合理?赔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