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家遭遇一个案件,由于一些原因发生了一起车祸,车祸发生后我们按照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但是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下达判决书之前),车祸受害者家属到我爷爷奶奶家进行打砸抢(我们已经和爷爷奶奶分家20多年),把老人的门窗砸坏,空调、电视机和电动车等东西抢走,用砖块等砸打爷爷奶奶,导致老人无法在家居住,只好搬出来租房住。在我家车祸案件结案后,爷爷奶奶便以侵权损害为由向其家属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被告确实有侵权事实,证据充分。但是法院却告知爷爷奶奶说因为损害当时未经有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现在无法认定损坏、被抢财物价值,因而无法判决被告的赔偿数额。可是作为一个老人,不怎么懂得法律,在损害当时仅仅因为没有进行价值评估法院就以无法确定赔偿数额结案不了了之吗?爷爷奶奶也曾表示如果确实无法判定赔偿损害数额,那也可以要求其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但是法院回复说因为时间太长了(09年开始损害的),无法进行恢复和返还。这样一来爷爷奶奶遭受的非法侵权损害就不能得到赔偿了吗?既然法院认定有违法事实,但是却判决无法进行赔偿,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怎样进行求助?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村在山顶上,位于我们村子的山腰处有三处矿山,而且三处矿山距我们村子的直线距离都不足五百米,每天放炮采矿都会有很大的震动,房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我们的公路也被矿车压毁,我们是否可以阻止他采矿,是否可以以损害我们人生财产安全,而得到赔偿呢、?
目前,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保险事故发生竞合”时,各地索赔规定不一,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判决由于依据的不同,导致判决结果也是各不相同。请问在广东省工伤待遇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时,是实行差额赔偿的原则,还是能获得双重赔偿。
集体财产的买卖需要公开招标吗?拍卖前是否要进行价值评估?乡政俯内部人员没有经过公开招标就买卖集体财产是否合法??
有限公司因侵权造成他人损害,其登记时的资产不足以赔偿受害人,那么其余部分是不是由各股东负责赔偿?
老公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2010年9月一天配合公司请来的拆装人员工作时,由于拆装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老公受伤,现在已经在劳动局伤残鉴定为8级。公司没有为老公上工伤保险,从出事至今也没有发给老公工资。现在老公的单位不想出钱赔偿,想要我们和公司一起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拆装公司,从而获得赔偿。在北京我们是否可以要求
公司在培训的时候没有告知工作环境处于高辐射区,另外还没有防辐射的保证员工的健康,在要求公司对员工进行保护措施后,可否要求公司对以前的行为进行经济补偿??
外人对房屋侧面的土地私自挖掘,请问他应该对我家进行民事侵权赔偿吗?应该怎样定义着一行为?
我家住一楼,房子租给了别人,就在前几天回去查看房屋时,发现房屋侧面的一块斜坡被人铲平了,而对其破坏的是对面一楼的房屋租客,他们挖掘了来种地,坡地有一米多高,坡地连接着我家的厨房,对方只给留了一掌宽的距离没挖,因为厨房下有水沟,加上他们把坡地铲了,已经对房屋造成了安全隐患,请问我应该以怎样的定义要求对
电业临时抢修未提前通知,因停电水泵无法运转家里鱼死了两条,怎么获得赔偿?
11月22日未通知临时停电抢修设备3-4小时,家里的鱼勉强维持。 11月23日又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停电抢修设备4小时,因停电造成家里水泵停转,鱼缺氧死亡。 请问如何获得赔偿?有何依据?
我的房子在租赁期间,因为租房户冰箱自燃而引起火灾,经过两辆消防车一个多小时的扑救才得以平息。至今已经过租赁期3个月,仍无法与租房户取得联系,请问各位好心人,我用什么方式才能尽快得到财产损害的赔偿,拜托,谢谢,急盼回音。
我的房子在租赁期间,因为租房户冰箱发生自燃而引起火灾,经过两辆消防车一个多小时的扑救才得以平息。至今房屋已经过租赁期3个月,却仍无法与租房户取得任何联系,请问各位好心人,现在我应该采用什么方式,才能尽快找到被告人,并尽快得到财产损害的赔偿,拜托,谢谢,急盼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