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侵权损害当时未进行财产评估就无法获得赔偿吗?
侵权损害当时未进行财产评估就无法获得赔偿吗? 最近我们家遭遇一个案件,由于一些原因发生了一起车祸,车祸发生后我们按照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但是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下达判决书之前),车祸受害者家属到我爷爷奶奶家进行打砸抢(我们已经和爷爷奶奶分家20多年),把老人的门窗砸坏,空调、电视机和电动车等东西抢走,用砖块等砸打爷爷奶奶,导致老人无法在家居住,只好搬出来租房住。在我家车祸案件结案后,爷爷奶奶便以侵权损害为由向其家属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被告确实有侵权事实,证据充分。但是法院却告知爷爷奶奶说因为损害当时未经有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现在无法认定损坏、被抢财物价值,因而无法判决被告的赔偿数额。可是作为一个老人,不怎么懂得法律,在损害当时仅仅因为没有进行价值评估法院就以无法确定赔偿数额结案不了了之吗?爷爷奶奶也曾表示如果确实无法判定赔偿损害数额,那也可以要求其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但是法院回复说因为时间太长了(09年开始损害的),无法进行恢复和返还。这样一来爷爷奶奶遭受的非法侵权损害就不能得到赔偿了吗?既然法院认定有违法事实,但是却判决无法进行赔偿,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怎样进行求助?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zyh(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2-02-01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