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是农业户口,后来以为上大学之后国家政策必须要迁户口到学校驻地,因此由农业转变为了非农业户口,但是大学毕业之后户口回原籍,我的户口又回到了老家,组织关系也属于本村党支部。虽然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是户口仍为非农业户口,因此出现一下问题,请帮忙解释,不胜感激: 1、我虽为本村居民,因户口问题,不能享受任何的待遇。这是否公平? 2、我父亲的宅地基使用证可否过户给我,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3、如果今后我的房屋被征用,我可否得到平等的补偿。 谢谢
现有一块农村宅基地,与西邻有纠纷,我家实际宅基地东西宽9.7M(与我家宅基地使用证标注东西宽9.7M无异.宅基地使用证为87年颁发,因为纠纷在以后换新证的时候西邻不给签字,一直没有能够换新证)西邻现在说我家当时盖房的时候和他家要了30公分地方现在要求我家在翻盖房屋的时候给予归还。(注:西邻家没有87年的宅基地使用证
关于分用宅基地协议 原柯家小学舍<包括操场》于1989年由村出售给本村村民舒义华.柯顺兴,柯土根三户.现经三人互相协商和实地测量将全块宅基地三人分用.现分定前面由柯土根.柯顺兴两户.界限依柯高发屋后墙足为界向东17.20米为柯土根.柯顺兴两户后墙足基界.北面柯顺兴按原小学老屋后墙平直线对直为起足点.前面整块宅基地
老师们好,有点问题想向你们咨询下,几年前我们村一个人同国家买了一块地基,后来觉得风水不好没修房子,我出钱买了过来,打算自己修房子,由于手上没钱,一直放到现在,打算今年修房子,买的时候卖家交给我村里和土地管理局开的地基100平方的收据发票各一张,由于那地基当时就是卖家的菜地,所以卖家就把那块地400多个平方
我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随母亲和现在的继父生活,现在亲生父亲去世了,但奶奶还在,村上就有人在亲生父亲的宅基地上又盖起了房子,他们是不是属于非法,他们说是因为没有继承人,奶奶现在找到我,说是我是他们的继承人,这样可以吗,我该怎么办,有没有继承权?
我家在本村村委会旁找了一块地基,该处原是本村一农户的责任田,我们跟该户已调解好了土地。现在的问题是:我村另一农户向本镇土地管理所告状,理由是:我们的地基原是农田,国家规定农田不能盖房子。因此土地管理所一直不给我家批发相关证件。 该地段我村本来(2010年3月)是准备用来建设新农村的,还制定了“两表一图”
我父亲大概93年左右从隔壁村的人手里买了一块土地(土地不属于耕地,应该属于自留地或者开荒地这类的)用来建房子,对方是没有土地证的(当时对方在地上种了些竹子),当时双方还签订了土地买卖的协议。买过来的地除了建房子(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外,还有部分是空着的(空着的地是没有办土地证的),现在隔壁村的人过来闹事
我父亲大概93年左右从隔壁村的人手里买了一块土地(土地不属于耕地,应该属于自留地或者开荒地这类的)用来建房子,对方是没有土地证的(当时对方在地上种了些竹子),当时双方还签订了土地买卖的协议。买过来的地除了建房子(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外,还有部分是空着的(空着的地是没有办土地证的),现在隔壁村的人过来闹事
我父亲大概93年左右从隔壁村的人手里买了一块土地(土地不属于耕地,应该属于自留地或者开荒地这类的)用来建房子,对方是没有土地证的(当时对方在地上种了些竹子),当时双方还签订了土地买卖的协议。买过来的地除了建房子(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外,还有部分是空着的(空着的地是没有办土地证的),现在隔壁村的人过来闹事
我父亲大概93年左右从隔壁村的人手里买了一块土地(土地不属于耕地,应该属于自留地或者开荒地这类的)用来建房子,对方是没有土地证的(当时对方在地上种了些竹子),当时双方还签订了土地买卖的协议。买过来的地除了建房子(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外,还有部分是空着的(空着的地是没有办土地证的),现在隔壁村的人过来闹事
我想咨询下麻烦回复我谢谢。父母在2年前卖掉了家里老宅当时我们儿女没在场是中间人在场立的字据2年后我父亲去世买房那家找我们儿女办交易。因为他们去了房产部门说房子属于老二口 与儿女共同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必须我们儿女也要在上面签字,由于当时我们儿女都在外地根本不知道父母卖房子的事情现在不想卖房子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