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法律问题向您请教。去年3月,我父与他人发生争执,双方在推拉撕扯过程中,我父后退时不慎将以旁观者碰倒在地。被撞者做了司法鉴定,鉴定书为10级伤残(诊断为左手桡骨骨折)。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我父拘留到看守所,后立案。现在,我们已同伤者调解,并支付了赔偿金,伤者也表示撤诉。我有三个问题向您请教,第一、为什么检察机关说不能撤诉呢?第二、我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可以要求调阅该案卷宗吗?第四、这个事件属于过失轻伤吗(有目击证人作证,我父不是故意造成他受伤的)。谢谢您,请基于我指教
用刀片将他人手上的动脉划了条口,流了好多血,算得上轻伤吗?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背上也被用针扎了好多下
用刀片将他人手上的动脉划了条口,流了好多血,算得上轻伤吗?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背上也被用针扎了好多下.
前几天又一个个人和我发生口角,随后他叫来三个人闯入我店里,用实心铁块砸我头部,以致我头上缝了10针,鼻梁骨轻微骨折,眼眶充血,医生证明我的眼睛将来会有轻微凹陷,请问于律师,对方该承担怎么样的刑事责任啊!!
2010年6月25日晚上20:00左右,我和几个邻居在家门口的茶铺喝茶时,同村的刁姓男子骑着摩托车满身酒气来到茶铺,刚把车停好就下车朝着我走来,拍到我的肩膀说:“到边上去我找你有点事。”走到离茶铺十多米远的公路边时,二话没说,接连几拳就朝我的头上及面部狠狠地打去,时间持续近30分钟(同时我也在断断续续的还击),当
在今年的5月11日上午10左右,我在唐山火车站被两人打了,脸脖子和后背都有伤,耳穿孔鉴定为轻伤。就在当天的3点左右我到家,老婆见我被打坏了,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当时正拉三个人去进货,听说我被打坏了就去那个打我的人家里想评理,可那人态度很不好,说叉了就把那人从家里拽了出来打了,两处轻伤,我儿子被抓进去了,也
1、民营企业人员失职,造成的损失达几百万,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2、作为一名企业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不存在个人利益),造成企业重大损失, 公司领导怀疑我有收受回扣,要报经侦来抓我,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谢谢
我哥的一份已签字的文件,由于我哥亲笔签字的地方与文件正文间有较大的空白,被别人把正文部分用小刀恶意剪去,空白处改成其它内容诈骗,由于当初落款处并没有日期,该怎么办?是不是我哥要承担刑事责任?
轻伤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如果延期或终止赔偿部分金额,对方是否还能追求刑事责任?
因纠纷非故意造成对方轻伤,在派出所达成调节赔偿对方三万块钱,第一期赔偿10000元给对方以后,对方带人将我方人员打成轻微伤被拘留15天,如果我放终止或延缓交付剩余赔偿,对方是否还能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位老师帮忙大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