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四人打架其中一人致对方轻伤其他三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四人打架其中一人致对方轻伤其他三人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今年的5月11日上午10左右,我在唐山火车站被两人打了,脸脖子和后背都有伤,耳穿孔鉴定为轻伤。就在当天的3点左右我到家,老婆见我被打坏了,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当时正拉三个人去进货,听说我被打坏了就去那个打我的人家里想评理,可那人态度很不好,说叉了就把那人从家里拽了出来打了,两处轻伤,我儿子被抓进去了,也承认是自己打的,对方现在已经到检察院了。可现在对方追究这三个人,这三个人,有一人办了取保,那两个没有露面,请问,那三个承担刑事责任吗,会被抓进去吗。另外对方也把我打了轻伤,他有钱有人现在办了取保。这三个人怕被抓进去,老找我和对方调节,可对方要20万,我实在没办法,请朋友给予帮助指点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JT4142(河北)
提问时间:2010-11-30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