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在农村用自家旧房拆后重建,建了一个单元六层共12套。旧房有镇城建站发放的建房证,是他父亲(农业户口)的名字,他是非农户口。现在想问: 1,该房如发生买卖,合同应该怎么拟定?卖方应用谁的名字? 2,应缴几种税费,按怎样比例收取?缴税后可否每户取得“税务收据”,还是“统一不动产销售发票”? 3,如果作为自建房不进行买卖,该房可以办理房产证或是土地证吗?
农村地区,1988年的时候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房屋实际面积是90平米,但当时申报宅基证按平方米收费,大多数人都为了少交钱将面积写小,为了省钱我家的也只写了23平米。后来房子倒塌,剩下经维修复建的约30平米。现在我将90平米全部清理用于拆旧建新,按原旧屋墙路重建,是否属于违建?镇里规定不能超三层半,我打算建三层。因
我是农村户口,无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现在都是城镇户口。原来有一块宅基地并有旧房一套,1997年从同村村民手中另外购得一套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移,并在新购得的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现在想翻建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上允许吗?
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
您好,我们老家是农村的,因为县城规划问题,我们村对面开发成公园,很有可能我们村也会被开发,现在好多城市里的人都来我们村投资开发宅基地,就是他们出钱把我们原来的平房重新建成楼房,大概高度在四五层左右吧,但是房产要有一半归他们所有。我们的房子都是属于农村的宅基地,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另外,如果以后我们这里
土地证上写着我家和亲戚家的名字,就是共同拥有,可是现在亲戚家在我家的那半宅基地上盖满了房子,我想问问,之前他们盖时我们有阻挠,但是现在闹的很僵,导致我们家现在很被动,我想问一下,这样我该怎么办?如果你有把握,请您帮帮忙。谢谢你们了。
各位好: 我是农村户口的一位普通农民,家里孩子已经到了取媳的年龄,因为没有宅基地几年前就开始找村书记,可他到今天也没给我解决,我准备把房子建在自家菜地里,可又怕土管所里来把房子推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望能给我说一个可以解决的办法。
各位律师好: 我家俩兄弟,我是老大,已到娶妻年龄,可家里没有宅基地,向村委书记帮忙解决可他说村里没有空的宅基地,但是我们村空余的宅基地很多,都是十几年前各家各户分的,我们当时只要了一片宅子,可那些空余的宅基地都是人家的,因此我们因为没有宅基地建房时间都拖了好几年了,我不知道是否能把房子建在自家的
各位律师好: 我家俩兄弟,我是老大,已到娶妻年龄,可家里没有宅基地,向村委书记帮忙解决可他说村里没有空的宅基地,但是我们村空余的宅基地很多,都是十几年前各家各户分的,我们当时只要了一片宅子,可那些空余的宅基地都是人家的,因此我们因为没有宅基地建房时间都拖了好几年了,我不知道是否能把房子建在自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