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极的、我的农用三轮在2012年01月15日到深泽去送床,后箱板是向下放着,当行驶至深泽赵八乡时,由于前面有人自南向北强穿马路,本人不得不采取制动减速,听到后面有轻微的撞击声,于是就把车靠了边下来查看,才发现后面一辆一汽白色小轿车追了我的尾,他的前盖和水箱撞坏了,报警后被交警扣了车,我想问问你们,这个检验鉴定日有没有期限,如果鉴定不起来是不是一直得扣着车,还有交警扣车的最长期限,如果时间长了存车费就超过本车的价值。我的问题完了,期盼解答,谢谢你们。
我已经起诉了交通事故赔偿,现在想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法院说要原告,被告一起商定伤残鉴定机构,是有这样的规定吗?一定要让被告提前知道鉴定机构吗?我挺担心,鉴定机构是否会受被告影响,鉴定结果是否公正。我该怎么办?
我是受害者家属,行凶这被鉴定为精神病,请问我在鉴定结论通知书上签字后是否还有申请从新鉴定的权利?(刑警队的民警说可以申请) 被害者家属是否有鉴定结论书
本人工伤鉴定结论出来了,公司迟迟不去社保局申请赔偿,而且收了我一份工伤鉴定结论书。
公司有买工伤保险,自己可不可以到社保机构申请赔偿,如果本人现在辞职可不可以要求公司去办理赔偿事宜!谢谢!
到劳动局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后是否还要去做职业病或工伤鉴定才能确定能否得到赔偿
已经劳动局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是否还要去做职业病或工伤鉴定才能确定能否得到赔偿。
第一次鉴定为轻微伤,重新鉴定后为轻伤。但第一次鉴定有重大瑕疵。是否能直接以重新鉴定结论为准?有何法律
第一次鉴定为轻微伤,重新鉴定后为轻伤。但第一次鉴定鉴定材料不全,有瑕疵。是否能直接以重新鉴定结论为准?有何法律依据?
我是2010年11月被人打伤头部,住院20多天,出院一段时间后,头痛失眠易怒并有肢体抽搐现象,被确诊为脑外伤综合症。一直在服药治疗。2011年10月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1: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2:双耳感应神经性耳聋,双耳ABR分别为55dbnhl。而劳动部门得出的鉴定结论为继续治疗,这合理吗?1。如果不
95年2月25日晚10点许发生伤害,致被害人眼睑裂伤、结膜裂伤,住院治疗13天治愈出院,费用手术费20元、注射费47元、床作费63元、治疗费131元、西药费527元合计794元人民币。鉴定书中“医院病历材料摘录”变成眶骨骨折角膜裂伤眼睑裂伤,鉴定结论为角膜裂伤视力严重复视、眼睑下垂致使视野缺损半径小于10度,根椐《人体重伤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