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3年到现在的单位工作,单位一直没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5年购买了医保社保,2010年7月单位要对我们实行劳务派遣,要与我们签定两份合同,一份是劳动终止合同,一份是单位聘请的中介与我们签定新的用工合同,但是劳动终止协议书上写的是补偿医保社保的钱,就是03—05年没有给我买医保社保的钱,由于觉得补偿不合理,我
公司两年没签合同。向劳动仲裁委提供申请,劳动局会受理吗?因为现在了解这种部门都黑,一般的案子都不会理的。都不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怕劳动部门会站在公司这边
在公司干了三年,其中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签了1年的合同,从2008年9月后就没有签合同了,我现在离职了要申请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请问时效期过了吗?
劳动仲裁结果要求单位赔偿我1000多块钱,请问我是应该找单位要还是找法人要,我找单位财会问过,他们说不知道这回事,我是不是要找法人本人要 如果我找单位,单位总说不知道,或者我问他负责人什么时候在他总说不知道,那我该怎么办,如果找法院强制执行还要什么诉讼费什么的吗
员工过失致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该问题是否需要先行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解决,该公司规定是否违法
一员工(门岗)在其值班(夜班)过程中未能坚守岗位,导致丢失物品约1万元。公司岗位职责有一条规定“凡因过失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赔偿损失;凡因主观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且要赔偿损失;凡伙同偷窃和不法破坏的,除扣发所有工资并赔偿损失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型事责任。
我妈在一个小门脸里给人家卖栗子,一个月老板给800块钱,每天上12小时,上一天歇一天,没有签劳动协议,都是口头上的,开始干的时候第一个月给了400块钱,老板说 另外400先在他那里压着,什么时候我妈想辞职,提前15天告诉他,等他找到人,再把400块钱给我妈,半个月以前(我妈已经干了3个月了),我妈已经跟老板说了要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