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这个月的销售额没有完成要求我们加班,当时说付我们的加班费,现在我们把销售额做了差不多了,又要求我们调休,说劳动法规定不能超过36小时,多下来的转到下个月,我们其实想既然厂里愿意支付我们加班费我们就加吧,领导也不至于说话不算数。现在倒好看到我们的加班时间这么多,有的人已经有96小时了,我自己也有80小时,现在说叫我们1月15号调21号的班,之前挑了一个大班是双倍的,再三和我们说,之后我们大家愿意了。现在又说调大班,我们都表示反对,现在的领导说话我们都不相信,把我们当猴子耍,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除法定节日当天的假期,公司是否可以不支付200%的工资,以调休代替? 调休时间公司是否可以强制规定?
我们公司业务很忙,我已经有半年没有休息了,可是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时间全部都调休,这样合法吗?现在已经7个月的周末调休了(96小时),如果没时间休息法律上是否可以约束公司支付加班费?我在江苏昆山上班
你好律师,公司的制度规定加班只能调休,不付给加班费,但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加班要付加班费,并没有规定说加班可以调休,我想问一下这个矛盾要怎么解释?或者说公司加班调休的规定是不是违法?谢谢!
我公司因订单不稳原因,上周周二,周三让员工调休两天,周日照常休息,第二周订单增多,安排周日加班,员工集体不来,可否算旷工处理,或者是按照正常工作日扣除一天的工资?
本人在一家外企上班,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公司对我们实行综合工时制(就是每年年底按照150%结算一次加班费)。现在结算加班费的时间到了,公司却只按照基本工资给员工计算加班费(也就是说节假日的工资乘以1.5倍后还没有平时一天的工资高),请问这种计算加班费的方法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
法定假加班了,公司只说调休一天,不按300%计加班费。公司是否是违返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我以此为由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要按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方法给与我补偿?假如我已在公司工作了10年是否要补偿我12个月的工资?
元旦假期国家是规定放三天假,但是公司要求加班,有两天加,元旦那天不加,但是这两天加班只有两倍工资,不是说国家规定的假期都有三倍工资的吗?我想请问一下这合不合理?
我提出离职,但是公司第二天就让我离开了,但是之前的周六周日的加班算我调休,这样合理吗?
我12月10号提出离职,但是老板12月12号就让我离开了,公司规定是10号发工资的,可是我的11月份工资至今夜还没有发放,之前5月份到现在的周六周日加班一共有48天了。离职时公司不按照加班费算,要求我调休,这样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