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业务员去收货款,可是有四十万左右收了没有上交,现我公司已经把业务员出的领款条等证据复印过来了,怎样解决为好,如果去经侦立案的话货款会怎样可以收回来吗?还是等证据查实后直接就定为挪用公款罪?
我有一个朋友,她是某乡镇的一名普通的国家工作人员,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城镇建设资金100多万用于个人炒股,但一路亏损。最终被单位发现,送到检察院调查。请问可能面对的法律制裁是什么(稍微具体一点,谢谢)?怎么做可以有从轻量判的可能?比如说在法院最终判之前补齐所用于的公款,认罪态度良好,有没有可能变成缓
公司员工挪用公款私用(贪污公款),公司开除员工需要做出赔偿吗?
我司的员工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将公司营业款据为已为,挪为私用。后经我司调查取证,该员工已承认其行为,也将我司调查出来的款项补回。因为该员工严重违反我司规定,我司现要开除此员工,且不做出任何补偿,请问我司这样做符合法律程序吗?谢谢
王仁财,男,55岁,原系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仁财死刑,与挪用公款、等,为什么?适用那条法规,我举报一社区主任贪污低保、廉住房补贴款,他们说社区主任不构成贪污罪主体,只能按诈骗罪处理。他们是一类性质,可不可以适用同类法规?
儿子当兵回来把钱投到父亲与人开的厂里,说是借给父亲可没打借条,又在其上班。半年没发工资,其他人的都发了,后因不合,父亲不给钱还打其儿子,其父亲又是老板,还说要钱没有外面有货,还有帐去收,儿子就收了父亲1.45万去看病去了,后来父亲不认说其挪用公款,还说儿子当兵花了1万多要儿子还,儿子当兵时不到18岁,请问
请问在公家账户上挂有我个人的钱,我个人将这些钱取出,算是挪用公款吗?
在我取出钱的前半年,我曾上交上级财务内部支票20多万(是我帮别人上交的),财务主管将这些钱挂到我所在单位(下一级单位)的账户上,并以经费的名义拨下来,我便将我的一部分取出归还别人了,这算是挪用公款吗? 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取出的钱不是给单位的拨款,而是我个人先前存上的钱,只是被财务主管放在公款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