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8月1号被原武北街郝小雨大成轻伤,派出所以复议为名 ,但迟迟不去复议,也不对刑事犯罪人进行任何措施,也不作为,请问这算不算违法,想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两个月前被人用砖头殴打,造成手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住院手术共花费3万元。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派出所先是进行调解,但明显有意偏袒对方(怀疑行凶者找了关系),不仅派出所没有采取措施对行凶者进行拘留,还向我表示,我提出的5万元赔偿要求行凶者赔付不了,最多只能4万。如果我接受的话,我又不甘心,尽管
今年5月17日晚上,同事和别人在我们宿舍楼下打架,我下去看,刚好一个人对我的其中一个同事(同样是和我一起下楼看的同事,不是和别人打架的同事)从别后用胳膊勒住脖子,我情急之下,顺手捡起旁边垃圾堆上面的一个小木棍,朝对方头上打了去,对方抱头跑了,然后对方的一个同伙拿了把很长的刀从远处跑了过来,我和同事就赶
事情发生在三个月前。和朋友喝酒,我方四人将对方眼部打伤,医生说是轻伤。现在伤者家属说先要我方四人每人赔偿一万共四万做医药费。后在上法院。这每人一万要先赔的吗?轻伤需要赔偿这么多吗?
我家在老宅基地上盖新房,村大队因想开发盖楼而出面阻止,我爸(74岁)去书记家评理,结果被打出来一直打到街上,打成轻伤。现派出所一直没有调节出结果。书记不出面,也不同意赔偿,还说自己是处理公务。派出所一直说帮助调节,可都快2个月了,还没有具体回复,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们这边是搞货运的,因为客户与厂家有些质量问题的不和,客户不给钱厂里,我们负责代收!后来我们从中间调节说再补件货过去给客户到那边我们担保前面的钱也给代收回来,客户也同意了,厂家不同意!不肯补,说我们签了代收就找我们要货款,我们要他跟客户协商,他们不听!他们就找了5个人(其中两个社会上混的)来我们办公
对方先动手,家里三人将我一人打成轻微脑震荡,被鉴定为轻伤,请问我是否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然后要求
邻居家里三人先骂人,先动手打人,将我一人打成轻微脑震荡,请问我是否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然后要求赔偿
我是11月18日晚九点多我酒后到对方处打他的狗(对方无院墙,他的狗吵着我了)再打的过程中对方听到狗叫从屋里出来问我干什么的,我就到对方居住的屋前拿棍先打了他一下(注:和派出所说对方先打的我),后我又追打了两下,不想对方从屋里拿出根铁棍就和我打起来了,打中我头部两下他就跑了(我经鉴定是轻伤,对方是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