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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打成轻伤,派出所以调解为由一直拖延不追究对方责任

被打成轻伤,派出所以调解为由一直拖延不追究对方责任 我两个月前被人用砖头殴打,造成手臂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住院手术共花费3万元。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派出所先是进行调解,但明显有意偏袒对方(怀疑行凶者找了关系),不仅派出所没有采取措施对行凶者进行拘留,还向我表示,我提出的5万元赔偿要求行凶者赔付不了,最多只能4万。如果我接受的话,我又不甘心,尽管我多次写出书面申请,要求提起公诉,可派出所一直拖延至今,请好心律师朋友帮我出出主意,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本人的想法是:首先能调解就调解,毕竟走司法程序耗费时间和精力,赔偿5万就算了;要是赔偿不了的话,干脆就走司法程序,判对方坐牢,赔偿钱少的话也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hail……(河北)
提问时间:2010-06-0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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