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单休,每周日休息。若周日加班了,并且当天是不给计算工资的。我需要调休几天是符合劳动法的
我是综合工时制度下得一名倒班人员,我上月累计上班时间180小时,超出法定上班时13小时,按说应该发放13小时的加班费,但我中间休了一个带薪年休假12小时,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只发了我1个小时的加班费,请问这合理吗?
本人属工程建筑行业,属事业性单位职工! 加班工资调整之前=(项目部系数*岗位系数*工资基数)/174*(加班时*倍率)=(1.29*4.1*470)/174*(32*2)=914.33; 加班工资调整之后=(岗位系数*工资基数*70%)/174*(加班时*倍率)=(4.1*470*0.7)/174*(32*2)=496.15; 注明:1、岗位工资=(项目部系数*岗位系数*工资基数) 2、
你好律师,公司的制度规定加班只能调休,不付给加班费,但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加班要付加班费,并没有规定说加班可以调休,我想问一下这个矛盾要怎么解释?或者说公司加班调休的规定是不是违法?谢谢!
我公司因订单不稳原因,上周周二,周三让员工调休两天,周日照常休息,第二周订单增多,安排周日加班,员工集体不来,可否算旷工处理,或者是按照正常工作日扣除一天的工资?
法定假加班了,公司只说调休一天,不按300%计加班费。公司是否是违返了劳动法的规定。如我以此为由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要按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方法给与我补偿?假如我已在公司工作了10年是否要补偿我12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