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把原来的房子贷款还清了,拿出房产证后,重新在原有银行贷款(因需要钱用,所以还清了多贷些钱出来),当时贷款的时候说以销售贷款来贷的。钱已放款好几个月了,每个月也按正常在还款,但就是到现在银行就是没给合同样本,打当时银时办理的工作人员,说给搞丢了,正在找,找到了给我电话,我都打过几次电话询问了,每次都这么说。不知没有这合同会有什么风险?该怎么。随便说一下,当时办这业务时,没有正证买房,他是找了其它一份房证给我办下来的,当时办理这些给1000块给那工作人员全办好的。就是不知他在办理过程还有没有什么其它问题,为什么到现在一直不给合同(怕是以丢作为借口),急盼答复,该怎么?非常感谢。
律师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把原来的房子贷款还清了,拿出房产证后,重新在原有银行贷款(因需要钱用,所以还清了多贷些钱出来),当时贷款的时候说以消费名义贷款来贷的。钱已放款好几个月了,每个月也按正常在还款,但就是到现在银行就是没给合同样本,打电话给当时银行办理的工作人员,他说给搞丢了,正在找,找到了给我电话,我都打过几次电话询问了,每次都这么说。不知没有这合同会有什么风险?该怎么。随便说一下,当时办这业务时,没有正真买房,他是找了其它一份房证给我办下来的,他说办理后那房产证就没用了,当时办理这些给1000块给那工作人员全办好的。就是不知他在办理过程还有没有什么其它问题,为什么到现在一直不给合同(怕是以丢作为借口),急盼答复,该怎么?非常感谢。
2007年家里向浦发银行贷款,签的合同期限是2007年7月19到2012年7月17日为止,每年还一次款。前2年还款都是很及时的还进去又贷了出来。可是去年不知道什么原因只贷给我们半年时间,现在银行说到期了,要求我们马上还款,不然就申请到法院让法院拍卖了房子。2007年签署的合同是公正过的,去年贷出来的时候只是在银行签过字,
我父母和婶婶三个人为叔叔做担保贷款,向银行借了5万元,3月份还款到期。叔叔把房子买掉一间,还剩下一间留给婶婶,对外说他们离婚了(口头说离婚,其实是假的),之后跑了人都找不到了。银行的人来我家两趟,叫我父母还款,现在7月份了,银行说法院的人会来我家,叫我父母还款。现在的问题是:1.我父母一定要偿还这5万元吗
00年帮助单位以个人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该款用于单位用,01年到期后单位未归还,信用社起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后,查封单位加油站和部分固定资产。 11年5月 意外接到信用社催款通知,未理睬,现信用社起诉到法院,请问怎么处理?
我继父2年前用我的名字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留的是他的,现在因为拖欠贷款,他打算出售此房。银行多次联系他希望可以联系到房主的电话,但是出于利益关系我继父拒绝向银行透露我的联系方式。 现在我在外地无法回津,所有相关的购房合同、存折、我的身份证一直被他扣押。 我只知道
本人在做生意期间与一公务员合伙,此人在去年需要贷款,但是公司法人是我。在碍于面子的情况下,我作为第一借款人,他做为担保人在银行贷款人民币15万元,他作为私用。至今已归还银行10万元左右。但因合伙纠纷大家已经撕破脸,他现在说钱都是我用了,原来也没有什么凭据,真的是说不清楚了。但是我已没有能力去归还银行的债
预抵押登记回执或在房产交易部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银行即可放款的法律风险问题
你好!目前全国各地的银行在办理期房抵押担保信贷业务过程中,均采用凭预抵押登记回执或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后即可放款,开发商阶段性担保的风险控制业务。请问预抵押登记回执及签订预售房买卖合同能否起到物权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及物权生效效力。当然,其控制措施是开发商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信贷
我弟弟由于想把自己居住的1室1厅约47平米(建筑面积)的住房卖掉,约100万。再添钱款购买2室1厅约62平米(建筑面积),成交价约为115万。首付70万,剩余45万向银行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我弟弟的收入情况是1家3口,爱人无业,弟弟本人月收入7000余元(税后),弟弟本人公积金今年曾经断交1个月(因其本人不断跳槽
2011年3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付款未30%首付,70%银行贷款。合同中规定2011年7月1日交房。 但是由于银行贷款业务停办,卖方不肯交房。此时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