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的时候我租了1间30平米的门面房,期限是三年,经过自己的翻新改造,苦心经营,前两年基本年年都在亏损,今年还稍有好转,有了几个回头客,可房子到期了,房东要从原来的6.5万涨到15万,装修这个房子也花了六七万了,自己买设备也投资了二三十万,房东如果用这种手段把我撵走,我该如何维权?如果起诉的话,能得到房东的补偿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你,我们做生意的租了房东的门面房,投入了装修费,在当地客户也刚熟悉地址, 可是房东每年都猛涨房租,像我租的一间30平米第一年是3.8万.第二年房东就涨到了4.8万.第三年又涨了5千多,和房东协调他说你不租你走人有人要租,可是我都投入了很很多装修费,他也不和我签几年的期限,那能就这样随便说走
房屋门面租期5年现在市场价格涨了3-4倍,是否可以要求适当增加租金或解除合同租期还剩2年,否则太不公
房屋门面租期5年现在市场价格涨了3-4倍,是否可以要求适当增加租金或解除合同租期还剩2年,否则太不公平了。租房的人不同意整么办。
我想问一下,门面房租金涨跌的问题,究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没有?像我们这样的小山城的门面房租金高得离谱,每年租金几千几千地往上涨,(门面大多数都是私人老板的,所以他想涨多少就涨多少),弄得做生意的个体户都不能安心做生意,在街上做点生意也就是找点事情做下,打发下时间,除去上缴给房东的租金,所剩无几了。都说
我们是乡镇沿街的门面房,我家在一条街的中间,这街是南北走向,十几年前乡里规划时在这里留了八米的路(可以盖两间门面房),留这以后做东西走向的路,现在要弄路了,乡里要按征用地3万一亩地的价格补偿给我,这个补偿是否合理(这地宽八米,长二十几米)
我的房租是4600/年 , 房东今年一下给我涨到了6500,这是不是有点太不合理了,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违反什么房租法律法规吗?
因我租赁该房屋公司的门面房,申请转租被拒后,我发现在合同上公司把租赁我的房屋门牌号,写错了,我是否可以要求改签合??
本人之前为了学业把户口迁出城区,在2008年已把户口重新迁入我村。在2010结婚,我老婆随结婚把户口迁入我村。到今年2011年分红,我老婆却享受不了,村干部表示由于我的户口是重新迁入所以我的妻子是享受不了,但我与我老婆户口是跟随我妈妈的和我老婆户口没有进行迁出迁入,只是随结婚迁入。所以按理可以享受到。之前村里有
政府部门下的门面出租,我们和隔壁租户是一模一样的门面,但是隔壁签约了几年,而由于该部门个别人员的操作,对其他租户只一年一签,年年都涨价,现在我们的租金比隔壁高了40%。我想咨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他们任意涨价的行为,为什么不同租户租金不一样?有没有相关政府部门对他们进行监管?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合同就要到
我是重别人那转的门面来做,现在门面要到期了,房东老板以来就说要涨1000的房租..我本来门面就2500了,涨了就3500..其他附近都是大概2500左右.我转这门面的合同是原来的,说是到期后按市场起伏而定.请问,房东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