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打引号是因为他们不配当父母)长期对我实施语言暴力,含沙射影的侮辱,并与亲戚朋友联合对我进行精神折磨,以及对外人制造假象毁坏我名誉,这是我从小就面临的家庭生活。 就在前两天在家里我和他们争吵了两次,动了两次手,第一次“我妈”在旁不停地拉扯我的胳膊,使我滑倒,因此“我爸”趁机掐住我的脖子,用力地掐,并说:“看我不掐死你”直到楼上下的邻居闻讯跑来他才赶紧松开手,说:“好了好了,没事了”那时我眼前已经发黑,几乎看不见东西,话也说不出来,呼吸差点都停了,说真的,我那时是真正感到死亡的威胁;之后“父母”两人对赶来的人以及保安大肆宣扬我砸了家里的东西(我确实被他们气坏了,砸烂了玻璃杯、碗、木门和木头柜子),说我是“危险分子,下一次就要跟他们动刀子,他们不敢在家里住”等等,等保安走了以后,“我爸”还和别人称兄道弟,说是“哥们”(那是他的同事,住楼下),意思是“摆平你兔崽子小意思” 第二次是我与“我妈”吵架,她胡搅蛮缠地说话,对我质问的问题毫不理会,我一气之下就想扇她一个耳光,被我爸从后面搂住我的脖子按在地上,开始掐我,说:“你再动一下试试看”直到他的“哥们”过来以后才松开我,他们对着我装模作样地说了一些道理之后就出去了,只是这几天晚上他们都没有回家。但是我的脖子到现在都酸痛无力,早晨起床觉得脑袋很沉,现在吃饭喝水都觉得脖子疼。 第二天早晨“父母”找来我的“姐夫”(市里一个派出所所长)和五六个警察,把我弄去做精神鉴定,鉴定的结果居然是“我有病”,建议我“尽快住院治疗,否则病就治不好了”,我觉得这个结果有问题,因为那个精神康复中心是和他们派出所合作的单位,“姐夫”肯定给他们说过什么。而且他们把我弄去那个地方就是做给周围人看的。 这几天的事情简单经过就是这样,我想得到法律的帮助,我现在很累,心里特别疲惫,我的生活全毁了。
我想咨询若在互联网上遭到言语上的侮辱,可否控诉对方侵犯个人名誉权
2009年8月13日止,,这几天内在我的个人博客中不断出现侮辱性句子,句子中含有垃圾,,社会败类,,妖女,贱人等字眼,甚至还有恐吓性字眼,,,如惹毛我你可以难受,,等待死亡审判之类语句,,,而我在个人博客上没有对任何人做出攻击性语言或者行为,,,也没有提出恐吓,,只是写了几篇关于爱情的日记和个人经历的日记罢了,,,日记里面最多也只
她们这样做有没有侵犯我的名誉?我能起诉她们吗?要求她们公开道歉和相应的赔偿吗?
程律师你好! 我叫王蕊,女,今年23岁,娘家是河南的,我是11月17号从郑州回到广西我的婆家,我于12月12号那天往家里打电话,我妈说我以前的一个朋友她妈去我家里闹事,《说我把她女儿给骗到广西了,让我妈给我打电话让我叫她回去》她恐吓我父母说,如果三天内不让她女儿回去的话就到派出所告我父母! 我以前是和那个女孩
于2009年10月起至今长期长期遭受前男友骚扰、威胁、人身攻击、名誉诋毁及暴力!以各种形式,包括正面、工作单位、电话、网络的形式骚扰不止,一年间发生暴力事件多次,牵制家人、朋友及同事。四次报警,但前男友手段不止。速求律师帮助,以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别人未经同意 把当事人的照片制作成裸照发布在网上 并把手机号和QQ号公布于众 给当事人精神上造成伤害 请问对犯罪人的处罚是什么
我是一名低保员 是掌握低保户第一手资料的责任人 我乡这次新审批7户低保户 他们的一切家庭情况我都不知的情况下 领导就把我的名字签上 去局审批 这算不算侵犯人身权利 如果算 在没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替我签名的人应受什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