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我结婚四年了,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结婚的所有程序都是正常走的,当时说好先办后登记,婚前双方出钱购买了一处房产,写了女方的名字,直到现在女方也没有登记,今年还提出离婚,协议给男方15万元的房款,到现在也没有给,新婚姻法出台后,说婚前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怎么能维护一下我个人的利益。父母是农民,把所有的钱都给我了,在哈尔滨买了新房,没想到这样,我想能否对我这样情况的有具体的解决方法吗
房子是父亲在我们登记之后,办结婚典礼之前买的,当初是父亲支付的全额,所以就写得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会当做什么财产处理?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内容如何解读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我与前期婚前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借款人为本人,抵押人为双方。现已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当至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被要求提供贷款人(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可是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提前还贷,鉴于我不想提前还贷,工作人员以该事项银行不好处理为由,不给书面同意意见,该如何处理?!银行工作人
办理协议离婚时,有一处房产因故(尚未办理房产证,登记处的人讲:没有房产证不予处理)没有在离婚协议上进行登记,现在房产证已经办好了,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咨询是否可以将这处房产的归属再加到离婚协议中时,对方答复:必须到法院进行登记,民政局不能在离婚协议中再作任何的修改。 请问:该处房产必须要到法院
我妹妹在结婚时男方年龄不够,可结婚半年后,两人吵架,把我妹妹打了,最后还把我妈妈也打了,他们起诉说要礼钱,请问法律应是怎么样处理的。
一对男女结婚4年,一直没有孩子,以感情破裂为由调解理论,但生效前女方发现怀孕,要求不离婚,那么原调解结果是否生效?或是否需要再审?
我是和我妻子2005年10月结的婚,可是今年8月由于一件小事闹了矛盾,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怎么也叫不回来,至今已经5个月了,说要离婚。请问婚前父母买了一套房子和今年又在妻子单位给买了另一套房子应归谁所有?还有一女儿应归谁抚养?